孙一元隐居西湖,矫情不娶,仿林逋以梅,鹤为妻、子。后改度,徙至湖州,连娶二妇。有一士道吴兴,谓之曰:“仆从西湖上来,一人寄语谯君,君不得无罪。”孙问何人,其人故不语。孙问不已,其人曰:“梅令眷、鹤令郎耳。”孙无地。 ○明·曹臣《舌华录》卷四
[述要] 太白山人孙一元隐居西湖时,仿宋代诗人林逋,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矫情不娶。可移居湖州后,却一改初衷,连娶两妇。有天,一士人经过湖州,对孙说:“我从西湖来,有人要我带话骂你。”孙问何人,那人故意不说。在孙的再三追问下,那人才说:“就是你在西湖时的梅令眷、鹤令郎啊。”孙听了,羞愧得无地自容。
[按语] 孙在吴兴就婚于施氏,生一女。见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丙集》。
[事主档案] 孙一元(1484—1520) 明诗人。字太初,号太白山人。明宗室,因祸变姓名避难于秦(今陕西)。正德间僦居乌程(今浙江湖州),与刘麟等结社唱和,时称“苕溪五隐”。其诗“豪纵恣肆”,不为世风所拘。著有《太白山人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