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小清华园诗谈》新诗鉴赏
诗论,二卷,清王寿昌撰。寿昌(生卒年不详)字眉仙,号养斋,永北(今云南永平)人。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曾官州训导,生活于道光间。
王氏论诗强调诗歌的劝惩的社会作用,把诗歌看成伦理教科书。他列举了许多诗篇来说明人如何处常态;如何处事变;如何为臣;如何对待兄弟、夫妇、朋友,对于诗的教育作用的解释是肤浅而庸俗的。
因强调教育作用,他主张诗人要做到“四正”,即“性情宜正,志向宜正,本源宜正,是非取舍宜正”。他认为《三百篇》中虽性情不一,但“总归于无邪”。而后世诗人性情多流于偏。如李陵“偏于忿憾”,曹操“偏于深险”,阮籍“偏于幽愤”,李白“偏于豪纵”,刘禹锡“偏于褊狭”。“惟杜少陵性情真挚,忧国爱君之意,盎然于楮墨之间,犹有诗人遗意。但多忧伤感愤,拟诸《三百》,实为变风变雅,终非盛世之音”。韩愈“性情颇得其正”,“然以文笔为诗,往往不免过于豪放”。总之惟有温柔敦厚才是性情之正。所谓“志向宜正”,就是应做到如杜甫“志在君亲,故集中多忠孝之语”。所谓“本源宜正”,指宜溯源于《诗经》:“吾于古体,得《斯干》之纵横变幻焉;吾于近体,得《陟岵》之情深意远焉。”“是非取舍宜正”,是指诗人的善善恶恶。他说:“故贤愚不分,不足以论人;是非不辨,不足以论事;取舍不明,不足以御事变而服人心。”并认为“是非取舍”最正确的是杜甫。
在论诗本体时强调“言情欲真,写境欲真,纪事欲真”。作者认为“言情之真者,无如靖节;写景之真者,无如康乐、玄晖;纪事之真者,无如潘安仁、左太冲、颜延年。少陵兼而有之,故往往有生字拙句,人皆不解其故,不知乃直书所见,初不假乎雕饰者,但嫌其发泄太尽耳”。还指出杜甫诗之所以被称为“诗史”,就是因为他做到了“三真”。
此书卷上“总论”部分除四正、三真外,还提到诗有六要、三超、四高、四近、三深、三浅、三严、三留、四不可、四勿伤、三不尽、三可借、三不欲胜、五不可失、五可五不可、四能四不能,共八十余款,极为琐屑。
《条辨》部分对所用部分术语作了说明,但多为举例证明,很少能作逻辑上的定义。
下卷评论自汉至唐诗,新见不多。
此书为作者客居京师豪贵禧恩家为其子弟说诗而作,故多阐述封建正统诗教。
有道光七年(1827)刊本。
常见有《清诗话续编》本。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排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