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只用你的眼睛来给我干杯,
我就用我的眼睛来相酬;
或者就留下一个亲吻在杯边上
我就不会向杯里找酒。
从灵魂深处张开起来的渴嘴
着实想喝到美妙的一口;
可是哪怕由我尝天帝的琼浆,
要我换也不甘把你的放手。
我新近给你送上了一束玫瑰花,
与其说诚心拿来孝敬你
不如说让它们有希望得到熏陶,
不会得枯槁以至于委地;
可是你只在花上呼吸了一下,
把它们送回到我的手里;
从此它们就开得叫我闻得到
(不是它们自己而是)你。
(卞之琳译)
【赏析】
本·琼森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戏剧家兼诗人,曾获得国王詹姆士一世颁发的年俸,成为非正式的“桂冠诗人”。他著有《格言诗》等诗集。他的这首《给西丽雅》收在其诗集《森林集》中,被认为是本·琼森最著名的一首抒情诗,曾被谱曲,在18世纪广为传唱。
该诗以清新纯净的语言表达了对纯真爱情的热切向往。诗歌开头的第一二行,就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魅力:“干杯”和“相酬”用的竟然是眼睛。但转念一想,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用眼光来相互祝酒和干杯,而不是用酒,传达的不是一般的敬意,而是向对方表露心迹。能够用眼光“干杯”和“酬谢”,这是一种心灵的默契,有着后来象征主义诗学中的“契合”的功能。接着,诗的立意更加新颖,诗人从心灵的默契转向了实物,从眼光所表达的爱慕之情转向了杯边之吻。在抒情主人公看来,有了心爱的女子留在杯边的亲吻,这杯酒就变得异常珍贵,从灵魂深处张开的嘴,渴望着痛饮这杯美酒,即使有“天帝的琼浆”,也不愿拿它交换。此时,发自心灵深处的爱慕之情显得更加神圣,更加令人陶醉。
第二诗节中,诗歌中表示爱情的主要意象从仙酒转向了鲜花。这鲜花如第一诗节中的美酒一样芬芳馥郁。这象征爱情的玫瑰,一旦赠给了所爱的女子,就会得到熏陶,从而永不凋谢。哪怕这女子只是对着花儿呼吸了一下,把花儿送回到“我”的手中,那么,这束花儿也由于得到了她呼吸的滋养而长久开放。花儿也如同第一诗节那杯她用过的酒杯,因为有了她的呼吸而格外珍贵。
可见,美酒和玫瑰的比喻虽然常见于爱情诗中,但在《给西丽雅》这首诗中,诗人运用得尤为精巧雅致,妥帖自然,并且充满巧智。该诗的韵律也特别自然清新,在原文中,一二两节的韵脚分别是abcbabcb,节奏感强,显得流畅,而且第一诗节的双元音和第二诗节的长元音的押韵,更使全诗琅琅上口,充满了音乐的美感。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