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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妖狐媚史》简介|鉴赏
释义

《妖狐媚史》简介|鉴赏

《妖狐媚史》简介|鉴赏

据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附目一“存疑目”中著录,疑即《妖狐艳史》。《妖狐艳史》,全称《新编妖狐艳史》,六卷十二回,撰者未详。今存松竹轩刊本,封面右上题“开卷一笑”,左下署“松竹轩编”,书名置中间。无序跋及刊刻年月,目录页题《新编妖狐艳史》,各卷之首题《新编妖狐艳史小说》。正文半页8行,行20字。藏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

小说叙宋时江西地方离城三十里处有座青峰岭,内有灵禽异兽,其间桃花洞中有两只母妖狐,一叫桂香仙子,一叫云香仙子,二妖闻城中普宁寺庙会演戏,变作美女前去戏耍。城中富户春汇生,生有一子明媚,年已十六,眉清目秀,这日因先生放学,亦携仆春发儿入寺看戏。二妖见明媚美貌可佳,将其摄入洞中梅花暖亭,佯称系天庭站班奏乐的仙女,明媚前生为金童,有夫妻之分,明媚见二女娇美,又闻此说,便与之嬉戏。桂香抽身去东边暖阁小解,见两个十五六岁童子正在其中同性相狎。此二者,乃岭下南风洞中公狐精,一叫海里娃,一叫到口酥,曾与桂香、云香结拜,你贪我爱,遂成皮缠帐的亲戚。这日到桃花洞寻欢,因不见二女,便在此阁中苟且。桂香见之,亦想进内凑热闹,转思不如回亭与明媚玩耍新鲜。时明媚与香云事毕,见桂香归来, 又与之相戏,至情浓时,海里娃与到口酥进来,口称明媚为干姐夫,而与云香相戏,明媚甚感惭愧。入夜忽电闪雷鸣,郁雷神将二雄狐劈死,二雌狐囚禁,促其回心向道,并斥责明媚与二妖鬼混,白日宣淫,又指出他“命该有狐狸之缘”,明媚发誓愿遵教化。

明媚自洞中出来,寻路回家,忽见一庙宇,上书“月素仙居”。二女童邀他入内,月素仙女告诉他,自己是修炼千年的狐仙,五百年前在云南蜈蚣山为猎人所获,时明媚前身是当地的知县,将狐救放,今当聚首以报恩,又有月素之舅胡老叟为之做媒,明媚遂留居于此。

春发儿因狂风刮走小主人,恐遭责罚,央邻居屠能为之说情。屠能本是春府家人,私偷暗窃,渐成家业,赎身自立,因其为人诡诈狡猾,人称“蛋子财主”。春汇生夫妇闻讯,派人四处寻找。忽来两道人,一名生心,一名生意,自称为苏州天齐庙募化修复庙宇,善能捉妖。屠能代为传报,春汇生将其请至家中款待,求其捉妖救子。二人本是扬州府盗窃府库银两在逃的囚犯,并无法术武艺,只是借募化骗银。为图春汇生所许的千两银子,二人将所携包裹交屠能代管,一同进山,半路遇虎,生心被吃,生意逃回。春汇生为之摆酒压惊。屠能因见包裹内为千两白银,便要杀生意以侵吞,生意则欲趁夜打劫后逃走。生意遂于前厅放火,正欲去后室,被藏在暗处的屠能砍死。胡老叟早于火起时把袍袖一煽,将火引向屠能住房。屠能为进去取银两,扑入火中,结果被烧死。

春汇生正为生意被杀和大火惊疑,闯进十数个缉捕生心、生意的差役,向他要人,并将他拘捕。此夜知县梦一老人向他诉说春汇生的冤情,其夫人也梦一仙姑口称是春汇生儿妇,告说杀道人的凶手已被烧死,所盗银两现在屠家废墟内。次日,知县派人清出赃银,将春汇生释放。

明媚在山日与月素谈诗作文,夜则分榻而眠,一住三月,学问大增,月素遂送他下山回家应试。因得仙助,连中三元,殿试中亚魁。京中梅尚书为人奸佞,原将其女朱云许配王兵部之子,见明媚才貌超群,便悔婚转要招赘明媚为婿。月素暗随明媚身旁,识破其谋,并知王兵部之女与明媚有缘,遂施法术,梅尚书将明媚赘入府中,次日一看,竟是王公子。月素与王小姐同嫁明媚,后各生二子,月素缘满归山。

此书在清代一再被禁,分别见于道光十八年(1838)江苏按察使设局查禁淫词小说“计毁淫书目单”(清余治《得一录》),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巡抚、学政设局查禁淫词小说的“禁毁书目”(载《劝毁淫书征信录》)和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的“应禁书目”(载《江苏省例藩政》)。

目 次:

第 一 回 普宁寺前遇明媚 妖风作入仙子居

第 二 回 牝(牡)狐精交戏后亭(庭) 桂香子窗外听风

第 三 回 海里娃回奉风流债 到口酥戏叙浓情

第 四 回 明媚大闹玲珑榻 云香试春占头筹

第 五 回 治疮疾错取药料 桂香重调拔毒散

第 六 回 春汇生代酒被殴 柳夫人打夫寻子

第 七 回 假道人化缘捉妖 老屠能窥财生心

第 八 回 被虎食托生畜道 郁雷立斩二牡狐

第 九 回 闻神教明媚归正 逢月素胡老作媒

第 十 回 盗元宝活杀生意 胡老叟火烧屠能

第 十一回 春汇生抱冤下狱 月素仙打救亲公

第 十二回 梅尚书爱色梦液 登金榜居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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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9 6: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