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于1962年1月30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扩大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首次载于1978年《红旗》杂志第7期。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了扩大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县委、重要厂矿企业和部队的负责干部七千多人,因此又称“七千人大会”,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加强团结,加强民主集中制,以便进一步纠正“大跃进”以来工作中的错误,切实做好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毛泽东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并发表了这个讲话。讲话总结了我们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深入探讨和阐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时期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民主集中制问题。讲话指出,党内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民主就是让人讲话。没有高度的民主,就没有高度的集中。我们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是民主集中制。没有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巩固,社会主义经济也不可能建立;而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就会变质,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讲话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一个方法,即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先有民主,后有集中,也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讲话还把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同正确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紧密地联系起来,指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有一个过程,社会主义建设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领域。只有从实践出发,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方法,在认识上才能产生飞跃,达到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进一步认识。
在讲话中,毛泽东同志对几年来工作中发生的缺点、错误承担了责任。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
毛泽东同志的这个讲话,活跃了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也为我们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指明了正确道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