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书”本为会意字。甲骨文会手执笔书写之意。金文变成了从聿、者声的形声字。小篆与金文基本相似。隶变后楷书写作“書”。汉字简化后写作“书”。
《说文·聿部》:“書,箸也。从聿,者声。”(书,写在竹帛上。从聿,者声。)
“书”的本义为著写、记载。如成语“罄竹难书”,字面意思就是(事情多到)把所有的竹子用尽也写不完。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说尽。
引申为书写成的东西。如“篆书”、“隶书”。又引申指文件。如《乐府诗集·木兰诗》:“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这里的“书”指军队的文件。
又引申指书籍、书信。如“家书”,就是指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