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自白(原诗略)·张志民》全文与读后感赏析
顾名思义,《梦的自白》(载《诗刊》1986年第9期)便是向他人公开自己的梦。
梦是个人的潜意识活动,不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大约总属于“私有财产”。如果主人不公开它,他人便无从知晓,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的梦,被带进了“坟墓”,而我这个“幸运儿”,偏偏赶上了一个讲“透明度”的年代。时间让出一道夹缝,允许我挤进一个镜头,作一次个人内心世界的曝光。
我并不想把那些可怕的梦境留在人间。然而,它又确是一部使后人不能不正视,不能不承认,不能不接受的历史遗产,像西安的兵马俑一样,像北京的紫禁城一样,不管你把它们称作“名胜”还是叫作“罪孽”。总之是历史的写真,它们告诉人们,那么浩大的工程,只靠皇帝孤家寡人是建造不起来的,跪倒在地上的众生们,恰恰就是建造它们的奴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世界东方的造神运动,并不是一本《历史的审判》就可以宣告“剧终”的。正是出于这些想法,我写了这首诗,写了这出“戏”,写了产生这出戏的历史条件。我没有把自己当作“剧作家”,而是作为剧中人出现在这座舞台上,如果问我的意愿,无非是本诗的题句:“为着子孙的安宁,不能不记下这段荒唐的历史。”
梦,这个字,这种手法,在文学作品中,本来是常用的,古人用之,今人用之,可以以梦喻美,也可以以梦喻恶。在历代作品中,有些因不敢直刺现实,便不得不以梦代之,而《梦的自白》这首诗却不是这样。应该说,它是梦,是真正的梦,又是真正的现实,倘若把那令人颤栗的曝光放入显影剂中,你会惊讶地发现,凝成那些诗行的,原来并不是墨水,而是血滴!
1968年的5月,我作为“政治犯”被带上手铐投进监狱,关入单人牢房,在那口“水泥棺材”里过了四年的非人生活。四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光,即便是进高等学府,念完大学的全部课程,也不过是四年时间。当然这四年不是在那里读书,而是在那里受刑。在那间闻不到半点人味的牢房里,严冬我把一张张手纸塞进囚衣御寒,酷暑我爬在铁门的缝隙间,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以此支撑那个多病的身体,可怜的生命,我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而感到惊讶,多难的祖先,偏是为他们的儿孙造就了一身会受罪的骨肉,我没有被整死,不仅未被整死,而且一切如故,正如我在《自赏诗·遥寄妻儿》中所写:“本性难移人依旧,千日斋饭未成佛”。
是靠了什么活下来的呢?在这里,我不能不感谢梦。
梦,是谁人都做过的,只是所梦各有不同,弗洛伊德先生为梦还写过一部大书,叫作《梦的解析》。现在,他如还活着,也无法解析我做的这种梦。我做的是一种恶梦。常做恶梦,对常人来说,是病态的表现,而我却不把它看作是病态,恰是我的正常生活,试想:上帝如果不造梦,我们该怎么活?如果不是那许多梦,我满腹的疑团该向哪里去发问?我在梦中去寻求自我安慰、自我解脱、自我发泄,就叫它作“阿Q精神”也罢,在那种人的尊严被彻底摧毁的荒唐时代,也只能用这种方式去寻找一点精神的平衡。
就这样,我做了那些梦;就这样,我写了《梦的自白》,人们常常说:十年浩劫是“一场恶梦”。可见,那些梦也并非为我自己所独有,“文革”已过去一些年代了,人们渐渐从那场梦中醒来,但并非所有的人都醒来了,就连我自己,一位写《梦的自白》的诗人,也从不敢说到底清醒到了什么程度,而梦中的许多提问,仍在等待历史的回答。
至于这首诗的艺术结构、语言、风格,我想还是请读者朋友自己去体会吧,文无定法,诗也没有法定的格局,而且依我写诗的习惯,也不大在技巧上去作过多的推敲,比较着眼的是自然、朴实、真诚,象密友之间的倾谈一样,去掉那些应酬式的寒喧、礼节性的客套,开门见山,只讲实实在在的心里话。忌匠气、求质朴,讲实感,抒真情,在万紫千红的诗坛中,这也权且充作一种诗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