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四笔
周三公不特置
【原文】
周成王董正[1]治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而云:“官不必备,惟其人。”以书传考之,皆兼领六卿,未尝特置也。周公既为师,然犹位冢宰[2],《尚书》所载召公以太保领家宰,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毕公以太师领司马,卫侯为司寇[3],毛公以太傅领司空是已。其所次第惟以六卿为先后,而师傅之尊乃居太保下也。
【注释】
[1]董正:监督纠正;督察整顿。[2]冢宰:即太宰。西周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首。太宰原为掌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的官。[3]司寇: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译文】
周成王加强吏治,设立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说:“官不需要很多,只要有得力的人才就可以了。”依据书传来考证它,当时三公都兼领六卿职位,从来没有单独设立过。周公既是太师,又位居宰相之职。《尚书》记载召公以太保兼领宰相职,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毕公以太师兼领司马,卫侯为司寇,毛公以太傅兼领司空等等。他们官衔的高低只是以六卿的高低为标准,而太师、太傅的位次又居于太保之下。
【评析】
洪迈在这段文字中反驳了周成王执政时单独设立三公之事。虽然周公身居太师和宰相这两个职位,但是他们的官衔高低只能以六卿的高低为标准,太师与太傅官位在太保之下,所以没有权利设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