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之道·技巧·“限额”赞助
1986年美国洛杉矶为举办世界第二十三届奥运会,其承办人尤伯罗斯曾夸下海口说:“我这次承办奥运会,不要政府一分钱,而且还要赚它2亿美元。”这话不是吹牛,他早已观察到各国大企业不会轻松放过利用这次国际大赛而展开竞争的机会。不出所料,一万两千多家企业要求通过奥运会来推销自己的产品,且乐于赞助。于是,尤伯罗斯宣布:“本届奥运会赞助单位仅限30个,每个单位至少出资400万美元,而且同行业的企业只选一家。”(这就是人为制造的“气势”)它告诉人们哪家企业能成为赞助单位,其产品在同行业中就是一枝独秀。各家企业惟恐自己被淘汰,都争先登记,竞相提高自己赞助经费数额。结果,这场“赞助竞争”愈演愈烈。比如,“可口可乐”公司以1300万美元的最高赞助费战胜了“百事可乐”公司,同时承办人也实现了获利2亿美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