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判词·霁月难逢(第五回)
【原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①。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②,多情公子空牵念③。
【注解】
①霁(ji)月:明月,比喻开阔的胸襟和心地。雨后新晴叫霁,寓“晴”字。彩云:比喻美好。云呈彩叫雯,寓“雯”字。
②寿夭:短命夭折。晴雯被迫害而死时仅l6岁。
③多情公子:指贾宝玉。
【背景】
宝玉一心只拣自己家乡的封条看,只见那边橱上封条大书“金陵十二钗正册”,宝玉因问:“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尔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儿。”警幻微笑道:“一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两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便无册可录了。”宝玉再看下首一橱,上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橱上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门开了,拿出一本册来。揭开看时,只见这首页上画的既非人物亦非山水,不过是水墨滃(wēng)染,满纸乌云浊雾而已。后有几行字迹。
【赏析】
旧称女子为“裙钗”或“金钗”,“十二钗”就是十二个女子。在这里,“十二钗”即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妙玉、史湘云、王熙凤、贾巧姐、秦可卿。
册有正、副、又副之分。正册都是贵族小姐奶奶。又副册是丫头,即家务奴隶,如晴雯、袭人等。香菱生于官宦人家,沦而为妾,介于两者之间,所以入副册。
大观园里女儿们的命运虽然各有不同,但在作者看来都是可悲的,因而统归太虚幻境薄命司。但正如鲁迅所说,“十二钗”的人物命运“则是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坟·论睁了眼看》)。这是这部伟大杰作的十分明显的局限性。
图册判词和后面的《红楼梦曲》一样,使我们能从中窥察到作者对人物的态度以及在安排她们的命运和小说全部情节发展上的完整艺术构思,这在原稿后半已散失的情况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在后40回的续书中,不少情节的构想就是以此为依据的。
这一首判词是说晴雯的。判词前还画着一幅画:“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要理解判词所隐藏的含义,需要结合图画来分析。
“霁月难逢”,是说像晴雯这样的好姑娘难以找到;同时“难逢”又是“难于逢时”,即命运不好的意思。“彩云易散”,是预示她薄命早死。画里的“乌云浊雾”也是说她的遭遇将是一塌糊涂。这两句意思是说:像晴雯这样的人极为难得,因而也就难于为阴暗、污浊的社会所容。她的周围环境正如册子上所画的,只有“满纸乌云浊雾而已”。“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说晴雯从不肯低三下四地奉迎讨好主子,没有阿谀谄媚的奴才相。“风流灵巧招人怨”,传统道德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要求安分守己,不必风流灵巧,尤其是奴仆,如果模样标致、倔强不驯,则必定会招来一些人的妒恨,从而“因谤而夭”,徒留“多情公子空牵念”。
晴雯从小被人卖给贾府的家仆赖大供役使,连父母的乡籍姓氏都无从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在曹雪芹笔下的许多家仆中,晴雯是最具反抗精神的。她藐视王夫人为笼络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赵姨娘作威虐待芳官,结果被藕官等四个孩子一拥而上“手撕头撞”,弄得狼狈不堪。晴雯站在反抗者一边,对主子欺压家仆反而吃了亏大为称心。抄检大观园时,凤姐、王善保家的一伙直扑怡红院,袭人等顺从听命,“任其搜捡一番”,唯独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哐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公然反抗,还当众指着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脸痛骂。晴雯因此而遭到残酷报复,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硬把她“打炕上拉下来”,撵出大观园,当夜就悲惨地死去。贾宝玉对于这样思想性格的一个丫头满怀同情,在她抱屈夭亡后,特意为她写了一篇长长的悼词《芙蓉女儿诔》,以抒发自己内心的哀痛和愤慨。这说明贾宝玉之亲近晴雯,自有其开明思想为基础,绝不是因为“美人的轻怒薄嗔,受宠的使性弄气”使他觉得“更别具有一番风韵”。曹雪芹在介绍十二钗的册子时,将晴雯置于首位,这是有心的安排。作者对晴雯的特殊热情,是有现实感受为基础的,在描写她不幸遭遇的同时,也可能还有政治上的寄托,所以图咏中颇有“怨时骂世”的味道,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平等自由的渴望。
作者将晴雯这个聪明美丽的少女写得光彩四射,楚楚动人,又把她的结局写得凄惨悲凉,令人心酸,并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