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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杂文的写作手法
释义

杂文的写作手法

反映社会事件和社会倾向的短小精悍的文艺性论文。它兼有文学和政论两重因素,是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有机结合的一种独立文体,具有幽默、活泼、短小、犀利等特点。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最早提出了“杂文”这个名称,包括了“典、诰、誓、问……”等。这其实是多种文体的统称,与现代杂文的含义不同。鲁迅在《且介亭杂文·序言》中说过:“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鲁迅在这里所指的“杂文”也不是我们现在所讲的狭义“杂文”这种具体的文体,而是汇编成册的各种体裁文章的总称。

现代杂文产生于“五四”时期的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中。它是那些对社会、政治、历史、文化和思想等各种问题而写的文艺性短文的通称。1918年4月《新青年》第四卷第4号设立的“随感录”栏目最早提倡和发表这类作品。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倡导者陈独秀、鲁迅、周作人、刘半农、钱玄同等人,都是这个栏目积极的撰稿人。杂文创作成就最辉煌的是鲁迅。他从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我之节烈观》、《随感录二十五》等文章起,直到1936年病逝,一生的大部分精力都用于杂文的写作,并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把这一文体推到高度成熟的境地,使得这一文体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获得了重要的位置。

杂文是各种文学形式中反映生活最直接、最敏锐、因而最富有战斗性的一种样式。鲁迅指出:“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然而这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休息是休养,是劳作和战斗之前的准备。”

杂文的文艺性要靠形象性来表现。这个形象性指的是杂文用形象化的特殊方式阐述事理、反映生活所具有的属性。借形象以说理,是杂文区别于一般议论文和其他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杂文作者应尽可能让抽象的思想、哲理、观念依附于具体可感的形象之中。在艺术手法的运用上,可以描述现实中人物的言行;可以引用生动有趣的典故轶闻;可以恰切地进行联想和类比;也可以使用多种修辞手法。如鲁迅对开历史倒车的国粹派的批判,就是把抽象事物具体化,从而启迪读者更好地洞察事物的本质。

杂文的议论性要靠逻辑论证来完成。在逻辑思维的运用上,杂文与一般的文学作品和一般的议论文章不同,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兼而用之。杂文在运用逻辑思维时,概念、判断推理不具有纯粹性,而是借助多种生动、具体的形象来展开的,使其形象化、情感化、灵活化。

杂文在选材上常常是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撷取一点,由此反映某个方面的社会本质,大题小作,小中见大,以特殊揭示一般。在写法上,杂文常常是古今中外,纵意而谈,说东道西,无拘无束。这种取材上的杂应围绕一个中心(即主题)而进行,这样,才能杂而不乱,论点鲜明。

杂文语言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精练有力、蕴含哲理;生动灵活、富于形象;亦庄亦谐、谈笑风生;嬉笑怒骂、幽默风趣。

写杂文时,特别要注意形象的说理,如果是一本正经地讲道理,就会丧失杂文的特点,因而也就不成其为杂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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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1 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