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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先秦·韩非·自相矛盾》简析
释义

《先秦·韩非·自相矛盾》简析

先秦·韩非·自相矛盾

亦题《矛与盾》或《矛盾》。战国寓言小说。韩非撰。原载《韩非子·难一》,《难势》中亦载。陈蒲清等编《中国古代寓言选》、王玄武等编《中国历代寓言选》、公木等编《历代寓言选》 皆录入。这则著名的寓言故事,是韩非为了解释“矛盾之说”而自行创作的。描述: 有一位出售盾和矛的楚国人,他一方面吹嘘说他的盾十分坚固,任何东西都不能刺透它; 另一方面又吹嘘他的矛非常锋利,任何东西它都能给刺破。有个人就问他: “若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将会怎么样呢?”这个楚国人无法回答。作者评论说: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在《难势》篇中,则评论说: “夫以为不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这就是所谓“矛盾之说”。其基本含义即:“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 (《五蠹》) 若同时肯定 “不相容之事”,就是矛盾之说。在《难一》 中,说明了 “尧”与 “舜”不可两誉; 在 《难势》 中,说明了“贤”与“势”两不相容。照韩非看来,矛盾之说既是有关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也是有关于事物本身的,前者是研究思维和认识规律的,后者是研究事物之规律的。从逻辑思维上看,“矛盾之说”讲的是不相容的两个判断不能同真,肯定其中的一个,就必须否定另一个。若一个人同时肯定两个反对判断,就要陷入自相矛盾之中。韩非提出的这种“矛盾之说”,是中国古代逻辑思维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他把“矛盾之说”讲得生动、形象,而且处处运用它分析社会生活现象,论证他的法术思想和反驳别人的政治主张,为中国古代逻辑史上的矛盾律打下了较好的理论基础。从寓言小说的角度来看,作品通过虚构的情节,塑造了楚人的鲜明形象。这位楚人唯利是图,为了兜售自己的商品,利令智昏。他誉矛誉盾,不顾实际,无限夸张,前后抵触,自打耳光。虽然他费尽心机,仍然徒劳无功。成语“自相矛盾”即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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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9 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