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婉约派
是与“豪放派”相对的宋词流派。因明人张铤“少游多婉约,子瞻多豪放”之说而得名。婉约派代表作家有周美成、柳永、秦观、李清照等。它是继承南唐花间词的风格而发展起来的,其作品抒写感情,婉转缠绵,语言清丽含蓄,情调轻松活泼,或伤离怨别,或幽怨沉痛,刻画精细,情感曲折而真切。其题材内容总的来说,是较为狭窄的,多表现男女恋情或个人遭遇。
婉约派的词论主张,集中体现于李清照的《论词》一文,这是宋代词坛上有独特见解、有组织条理的第一篇词论,也是我国妇女作者第一篇文学批评专论。 《论词》关于词的主张和见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高雅,二、浑成,三、协乐,四、典重,五、铺叙,六、故实。李清照运用这些标准,批评宋代许多著名词人,如苏东坡、 欧阳修等。这篇词论针对苏轼“以诗为词”的主张和创作,提出词“别是一家”的观点。诗与词应分应合的问题,是此文讨论的中心问题。苏轼认为应该打破诗、词的界限。而当时一般文人却都强调“尊体”,讥讽苏轼“非本色”,《论词》可能在此背景影响下产生的。传统的词论主张“诗庄词媚”词在内容上不同于诗歌,多以艳情为题材,形式上要严守格律。李清照也主张坚持婉约派的传统风格,确立婉约派为词坛正宗,说词别是一家,不能让诗歌侵犯它的领域。她没有看到词的发展,其内容和写作手法都是在不断变化着,它与诗完全有汇合的可能。其后词的发展历史,证明固守传统是不必要的。在音律方面,她主张词应分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等。而她本人的词创作,却与其理论主张不一致,看不出有严守宫律的痕迹,而偏重内在情感的表达。词作为一种特殊的体裁样式,在音律方面有其基本要求,这是合理的。但不能过于拘泥于音律形式,只要对内容能完美传达,形式毕竟是次要的。婉约派代表一种词的风格,在文学史上作出了应有贡献,此派在词坛影响很大,应该予以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