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那撕裂狮子的以色列英雄,
到后来那样不幸,那样痛苦:
眼睛瞎了,看不见天国的光明,
威武无敌的膂力也全被剪除,
关在监牢里推磨;最后,给领到
非利士人的宴会上,供人耍笑;
这时,他不顾死活,伸出双手,
抱定殿堂的柱子尽力摇晃,
一举摧毁了: 那房子,他自己,还有
那狠心取笑他失明痛苦的一帮;
这不幸的奴隶,受尽凌辱的盲人,
与在场的三千男女同归于尽!
我们国土上也有个不幸的瞎参孙,
膂力被剪除,戴上了铁锁钢镣;
在残忍的宴会上,他也会奋不顾身,
举起臂,把这个国家的支柱动摇,
一举把我们宽广的特权殿宇
变成一堆破碎的瓦砾和废墟!
(杨德豫译)
【赏析】
在美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中,朗费罗的出身是比较好的,而且一生都过着富裕优越的生活,因此他和罗威尔、霍姆斯等人被称为“婆罗门”,属于上层社会的名流。但是,作为诗人的朗费罗并未将自己的视野局限在上流社会的狭小圈子里,他没有忽略那个年代发生在周围世界里的奴役和压迫,表现印第安人和黑人的不幸与灾难、批判殖民统治者和种族歧视者的残暴与邪恶是朗费罗诗歌的一个重要主题。
《警告》一诗出自诗集《奴役篇》,是朗费罗反对蓄奴制度的名篇。在诗中,他以古代以色列英雄参孙来比喻美国被奴役被压榨的黑人,通过对参孙形象的重塑来预示黑人即将爆发的愤怒与反抗。据《旧约·士师记》所述,参孙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士师(士师是古代以色列人建国以前的首领),力大无比,曾经徒手打死过狮子,有万夫不当之勇,一人击杀过一千个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对他仇恨在心,后来想尽办法了解到他力量的源泉在于他的头发,就趁他熟睡之际剃掉了他的发绺,剜了他的眼睛,把他抓到监里推磨。一日,非利士人在一所大房屋里聚会,向自己的神献祭,他们将参孙从监里提出来当众戏耍,参孙的头发已经渐渐长起,力量亦有所恢复,他祈求耶和华赐予他最后的力量,抱住支撑房屋的两根柱子,屈身用力,结果房倒屋塌,参孙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英国伟大诗人弥尔顿曾经以此为题材写出不朽的诗剧《力士参孙》,以瞎眼的参孙来自喻坚强的斗志和不屈的革命精神。朗费罗则以短短的两节诗句生动地再现了参孙的英雄形象,并声言:“我们国土上也有个不幸的瞎参孙”,“他也会奋不顾身,/ 举起臂,把这个国家的支柱动摇,/ 一举把我们宽广的特权殿宇 / 变成一堆破碎的瓦砾和废墟!”在两位诗人的笔下,参孙的形象已经超越了他的原型,成为反抗压迫与奴役的斗士的象征,有压迫有奴役的地方就会有参孙,就会有怒吼和摧枯拉朽的霹雳的震响!
诗人往往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来观照历史中的人,这种人道主义思想是一切不平等制度的天敌,也是历史发展的良心资源。朗费罗在另一诗篇《致威廉·埃·查宁》中支持当时的神学家、作家查宁的废奴行动并呼吁人们像查宁一样:“干下去!从这片土地上扫除 / 老朽的、横霸的谎言,/ 和封建祸害——它的鞭和轭 / 侮辱了人的尊严。”一切的制度,乃至一切的文化,如果有辱于人格的尊严,如果与人性的健康发展相违背,那就是腐朽的制度,衰败的文化,人们就有权利去粉碎它,去践踏它,在它的死尸和废墟上建造新的文明。诗人们凭着自己手中的那支笔成为每个时代的斗士。在当时的新英格兰,许多诗人、作家投身于废奴运动,但相对而言,朗费罗在行动上属于温和派,由于受到出身和社会地位的影响,他很少真正接触和参与实际的行动,不像梭罗、惠蒂埃等诗人那么激进和积极;他甚至在一些诗篇中表现出一种改良主义的态度,体现了人道主义者软弱的一面,我们只能说他是一位良知斗士,而不是参孙式的行动斗士。
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抹杀诗人的贡献,《警告》一诗和《奴役篇》中的其他反蓄奴制的短诗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鼓动作用,在民众中间亦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从形式上看,它依然保持着朗费罗诗歌一贯的通俗易懂的风格,诗节则采用了六行诗句的形式,尾韵为前四行交叉韵和最后两行联韵的结合,即ababcc,译诗亦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这种押韵方式同该诗中叙事成分与抒情成分的巧妙融合相互谐调,以变幻的节奏和鲜活的形象使整首诗歌显得充实有力,从而避免了此类主题容易导致的空洞无物以及口号化。
(韩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