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原文与赏析
凡诛赏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①马圉②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武议第八》)
【注释】①牛童:放牛的牧童。②马圉(yǔ):养马人。
【译文】凡施刑行赏,是用来彰明将帅的威严。杀一人而震慑三军,就杀死他。赏一人而万众喜悦,就赏赐他。杀戮,贵在敢杀大人物;赏赐,贵在赏赐小人物。罪当该杀,即使位贵权重也必杀他,这是刑罚敢于追究上层。赏赐那些有功的牧童马夫,这是赏赐能够惠及下层。能做到刑罚追究到上层、赏赐普及于下层,这是因为将帅的威武在发挥作用,所以国君极为重视这样的将帅。
【评说】赏在于劝善励勇,如果赏一人而三军激励,就毫不吝啬地赏赐;罚在于惩奸除恶,如果杀一人而三军震慑,就毫不犹豫地杀掉。赏罚严明且不论尊卑所得到的效果自然更好。赏罚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振奋士气,提高战斗力;赏罚要讲究技巧,力争做到适度、适时与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