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本文选自《左传·庄公十年》,记叙了齐鲁两国在长勺发生的一次战争。公元前684年,齐桓公想称霸诸侯,以鲁国曾想拥立公子纠为齐国君主一事为借口,起兵伐鲁。于是爆发了本文所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曾提到这次战斗,说曹刿采取了“敌疲我打”的战术,称这次战斗是“中国战史中弱军战胜强军的有名战例”。
当时的齐国是东方一个大国,相比之下鲁国的力量较弱,但长勺一战最终是鲁国取胜了。鲁国之所以取胜,主要得力于曹刿的“远谋”。所以本文虽然是记叙齐鲁两国间的一次战斗,却把重点放在表现曹刿的“远谋”上,围绕这个重点来取舍材料,谋篇布局。全文的记叙,详写两段“论战”,而关于战争的起因、战斗过程的记叙则十分简略。这样的安排,重点突出,充分表现了曹刿在政治军事上的卓越才能和深谋远虑。
文章一开头,先交代了战争发生的时间:“十年春”;然后指出战争的性质:“齐师伐我”,说明是齐国对鲁国发动的侵略战争。“公将战”,一个“将”字点明鲁庄公即将迎战。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曹刿出场了。一个“请”字,表现出他关心国事的积极主动;乡人的劝阻,反衬了曹刿高度的爱国热忱。他对乡人的回答“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真是出语惊人。一个来自民间、蔑视权贵而又深谋远虑的说客形象跃然纸上。“远谋”二字,贯穿全文。写庄公之“未能远谋”,正用以反衬曹刿的“远谋”。
文中接着记叙了曹刿与鲁庄公就作战条件问题所作的论辩。鲁庄公先提出两个条件。第一条所谓“衣食所安,必以分人”,只不过是一些小恩小惠,只能根据国君个人的喜好施及其左右亲近之人。凭这一点是不可能赢得广大民众对战争的支持的。第二条所谓祭祀取信于鬼神,只不过是些骗人的鬼把戏,实际上鬼神并不能保佑战争胜利。所以这两条都被曹刿否定了。接着鲁庄公又提出第三条,即处理民众的诉讼案件,一定根据真实情况,认真对待。曹刿认为这一条表现了统治者对人民尽心负责的态度,能够做到这一点才“可以一战”。曹刿来自民间,对于民众的愿望有切身的了解。他认为只有忠实地为民众办事,赢得民众的支持,才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前提。可见他在政治上卓有远见。而相比之下,鲁庄公却是在曹刿的反复追问启发下,最后才勉强涉及到问题的实质,这就足见他的“未能远谋”。由此亦可见曹刿的“请见”十分必要。论述了作战条件之后,曹刿表示愿意与庄公一道前去指挥作战。“战则请从”,表现了曹刿负责到底的态度,同时也使文章十分自然地过渡到下一段。
作者在第二段记叙长勺之战的过程时,将鲁庄公与曹刿对照着写,处处突出曹刿的高明。当时从军事实力上来说,齐国比鲁国强大,如果不讲究战术,则鲁国必败无疑。在这样的情况下,鲁庄公却没有清醒的认识,总是迫不及待、张惶失措地要“鼓之”、“驰之”。这再一次表现了他的“未能远谋”。而曹刿在战斗中却是沉着果断,从容不迫,指挥若定,颇有大军事家风度。这一段作者以极简练的文字记叙了战斗的过程,写曹刿的指挥,语言十分简短,只有“未可”、“可矣”四字。至于为何这样指挥,作者却未作解释。这样,一方面逼真地传达了战场上的紧张气氛,另一方面也给读者留下悬念。尤其是那个“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的举动更是令人费解,为下文埋下了伏笔。
文章最后一段写战斗结束后曹刿向鲁庄公解释取胜的原因。战斗结束,鲁庄公对于曹刿指挥作战的道理仍然莫名其妙,这样写,也是为了进一步反衬曹刿的高明,让曹刿在对战斗过程的解释中更加充分地展现其军事才能。曹刿认为作战最重要的是旺盛的士气,因此他选择“齐人三鼓”,士气衰竭的时候,才让鲁军“一鼓作气”,对敌人进行反攻。他对大国的诡计多端也有清醒的认识,因此当齐军败退时,他仔细察看敌情,当确认敌人真是仓皇逃窜时,才下令追击。由于曹刿的正确决策,弱小的鲁军打败了强大的齐军。
本文语言十分精炼简洁,如开头仅用十个字,便把战争发生的年月、作战的双方、战争的性质、鲁庄公的态度等事项交代清楚。又如对于齐军三次擂鼓向鲁军发起进攻的过程并没有一次一次去写,而是仅用“齐人三鼓”四字便交代了。这都表现了《左传》语言辞约意丰、言简意深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