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丘立才
轻盈而亲密的颤响,
是雨点打着死叶的事实;
你从天涯逃向此处,
做点音乐在我耳鼓里。
这种连续的呻吟,
沉在我心头的哭泣,
你愿死向这连续的呻吟里,
不用诗笔再写神秘。
我在故乡的稻田认识你,
不过那时我年纪尚小,
你湿了我的木屐儿
不拉手便微笑着去了。
那时你欲河水骤涨,
拚命从屋后的林里下来,
终于无益
鱼梁仍显出太半!
河水骤涨,有什么意思,
至多浸坏几块粟田,
你思想变迁了
终来此地作连续的呻吟。
如果认识你是故乡的一个,
我们或是老友
告诉我游行所得之哀怨。
增长此心的血痕。
李金发
这雨,下得那样轻盈,落在地上打着枯死的树叶,发出一声声的颤响。这颤响,传到诗人的耳鼓里,并不是美妙的音乐,而是浸入到诗人内心里的呻吟声、哭泣声。这雨,和诗人又是那样的亲密,诗人从故乡飘泊到异地外域,雨点从天涯那边也追随着诗人而来,要分担他那羁旅的孤独寂寞。以此唤起童心的天真、热爱,唤起对家乡故土的深切眷恋之情。这雨,诗人把异国的雨当作是故乡的雨来写,并没有多少神秘了,而是很熟很熟的老友了。
诗人的童年和雨竟是好朋友了。在故乡的稻田里,便和雨水嬉戏着:不戴斗笠,雨水也好像不会淋湿身子,只是湿了小木屐儿,在雨中走来走去,跑呀跳呀的,微笑着跟着雨去,去看小河里的河水涨起来没有,去看鱼梁上有没有鱼可抓,即使浸坏了几块粟田也没有什么关系,勿用去顾及。这雨,是故乡的雨。故乡的景致是美的。故乡,有着慈爱和蔼的亲人,可以呼唤回他的童心,“以是我五尺之躯复成了矮小之顽童,骑在牛背或入神地静听樵者之歌,还能补救么?旖旎明媚之朝阳,我愿永远为矮小的顽童,可是我复在此与你会见,幻影消失了,手足战栗了,遂成此不可洗濯之遗憾。”(李金发《归来·灵的囹圄》见《美育》第三期)
然而,这雨毕竟是异域他乡的雨,是随诗人从故乡来的。它应该知道诗人的哀怨,它应该明白诗人心灵上的血痕。其时诗人的心境,虽是在“为幸福而歌”,实际上是充满着寻不到幸福而永远的悲哀。这心头的悲哀哭泣,和那向人间发出颤响和呻吟的雨声发生了共鸣。是在共鸣的绝境中死向这连续的呻吟里,还是在共鸣的意境中回忆起故乡童年。诗人选择了后者:只有童年的幼稚活泼,才能慰藉那无尽的悲哀;只有故乡的丝丝细雨,才能滋润那裂碎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