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问我的话,扼要地说,是我从人生得到什么满足以及我为什么要继续工作。我之所以要继续工作,正与母鸡继续生蛋的理由相同。每一个活的生灵里都潜藏着一种朦胧而强大的、要积极行动的冲力。生命要求你积极地生活。无所作为对于一个健康的生物体来说既痛苦又有害,事实上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作为一次次迸发出来的积极行动之间的恢复过程。唯有垂死的人才能真正地懈怠。
一个人确切的活动方式当然是由他与生俱来的机能所决定的。换句话说,他的活动方式取决于他的遗传。我不能像母鸡一样生蛋是因为我生来完全没有这样的机能。由于同样的道理,我不能当选为国会议员;不能拉大提琴,不能在大学里讲授形而上学,也不能进钢铁厂做工。我只能做我得心应手的工作。我恰好生来就对思想具有非常强烈、永不餍足的兴趣,因此我喜欢玩思想游戏。此外,我恰好生来就比一般人更善于把思想化为文辞。结果我就成了作家兼编辑,也就是说,成了一个贩卖和编造思想的人。
在这一切之中,几乎没有我的自觉意志。我做的事并不出于我的选择,而是由不可思议的命运所决定的。我童年时由于对精确的事实怀有强大的、然而还是次要的兴趣,我曾想当化学家;与此同时,我那可怜的父亲想让我当商人。又有些时候,我像一般家境比较贫寒的人一样,很想靠什么轻巧的欺骗手段发财致富。但我还是成了作家,并且将保持这个身份直到我写完人生的篇章,这就像一头母牛终生只得不断产奶一样——尽管按它自己的心愿,它是宁肯生产杜松子酒的。
我远比大多数人幸运,因为我从童年起就能靠工作谋得优裕的生活,我所做的恰恰就是我一直想做的事——要是不给我报酬,我照样会干的,而且还很乐意。我相信像我这样幸运的人不会很多。千百万人不得不为了生活而从事他们其实是不感兴趣的工作。至于我,除了也曾遭逢人生难免的不幸之外,一直过着非常愉快的生活。因为我在不幸中仍享受到自由行动所带来的巨大满足。总的说来,我所做的恰好是自己想做的事。我对自己所做的事可能会对别人产生什么影响不感兴趣。我写文章、出书并不是为了取悦于人,而是为了自己的满足,正如一头母牛产奶不是为了使牛奶商获利而是为了自己的满足一样。我希望自己的大部分思想是健全的,但我其实并不在乎。世人可以对它任意取舍。反正我在构思时已经得到了乐趣。
我认为,获取幸福的手段除满意的工作以外,就要数赫胥黎所谓的家庭感情了,那是指与家人、朋友的日常交往。我的家庭曾遭受过重大的痛苦,但从未发生过严重的争执,也没有经历过贫困。我和母亲和姐妹在一起感到完全幸福;我和妻子在一起也感到完全幸福。经常和我交往的人大多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我和其中一些人已有30多年的交情了。我很少把结识不到十年的人视为知己。这些老朋友使我愉快。当工作完成时,我总是怀着永不消歇的渴望去找他们。我们有着共同的情趣,对世事的看法也颇为相似。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和我一样爱好音乐。在我的一生中,音乐比任何其他外界事物给我带来更多的欢愉。我对它的爱与年俱增。
至于宗教,我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我成年以后从未有过任何堪称宗教冲动的经历。我的父亲和祖父在我面前都是不可知论者,虽然我小时候也曾被送进主日学校,接触基督教神学,但他们从没有教我信仰宗教。我父亲认为我应该学习宗教知识,但他显然从未想到过要我信教。他真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我在主日学校的收获——除熟悉了大量的基督教赞美诗以外——就是建立了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 基督教信仰充满着明显的荒谬之处,基督教的上帝是反常、悖理的。从那时以后,我读了大量的神学著作——也许远比一般的牧师读得更多——但我从未发现有任何理由要我改变自己的想法。
在我看来,基督教徒所奉行的礼拜式只能贬低基督教而不是使它变得崇高。它让人们在上帝面前顶礼膜拜,要是那个上帝确实存在,他非但不应当受到尊敬,而且还应当遭到谴责。在这个世界上,我几乎看不到有所谓上帝的善行的证据。相反,在我看来,根据他平日的所作所为,我们就得把他看作是一个愚蠢、残忍和邪恶的家伙。这么说,我可以问心无愧,因为他一直待我很好——事实上简直太客气了。但我还是不得不想到他对其他大多数人的肆意折磨。我简直不能想象怎么能尊敬那个战争与政治、神学与癌症的上帝。
我不相信有什么永生,也不想得到它。这种信念来自低能儿们的幼稚的自我。这仅是他们以基督教的形式对于在世上享受较好生活的人们的一种报复手段而已。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我倾向于认为人生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对人生的全部了解仅在于——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活着总是非常有趣的。甚至人生的困苦确实也可以是有趣的。再者,困苦将有助于培育起我最敬慕的人类美德——勇敢和其他类似的品质。我想,最高贵的人就是与上帝作战并战胜他的人。我从来还没有这样做过。在我死的时候,我将满意地归于寂灭。一场再好的戏也不能指望它好得没有尽期。
(薛鸿时 译)
【赏析】
“我从人生得到了什么满足以及我为什么要继续工作”,此文都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这个问题或许就是此信的收信人威·杜兰特给门肯的来信中提出的问题。
门肯首先回答了第二个问题,“我为什么要继续工作”。门肯认为这是生命本质的机能所决定,是一种朦胧而强大的冲力,是人的意志所不能决定的。接下来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例证进行了详细的解说。门肯谈到,他之所以会成为一名作家和编辑,就正如母鸡生来就被安排去生蛋一样,自我意志在其中是完全没有作用的,这些都是由不可思议的命运所决定的。与生俱来的机能使得他生来就对思想具有强烈的兴趣,此外,他还恰好生来就比一般人更善于把思想化为文辞。一方面命运决定了他成为贩卖和编造思想的人,一方面生命又以本质的冲力使得他将一直保持这个身份直到他写完人生的篇章。
虽然是命运决定了他的工作,生命决定他无法停止工作,可是他却从工作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这就是他从人生中获得的第一项满足。为何如此?因为门肯喜爱他的工作,他所作的一直是他想做的事情。他写作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为了满足自己,在工作的过程中他已经获得了满足,至于工作带来的其他都只是附带的。
家庭感情——与家人、朋友的日常交往,这是门肯获取幸福的第二个手段。门肯美好的家庭生活,和谐的家庭关系,使他在家中感到完全的幸福。而与志趣相投的老朋友们的交往,也是他幸福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其中,门肯还着意提到了音乐在他生命中的重要性,以及音乐带给他的无与伦比的享受。
满意的工作,这是门肯从人生中获得的第一项幸福;家庭感情和音乐,给予了他精神世界的满足。以上就是门肯对威·杜兰特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接着,门肯用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对于宗教的感受。这一部分思想尖锐,言辞犀利,是全文中最为出色的部分。首先,门肯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他对宗教的论断——“基督教信仰充满着明显的荒谬之处,基督教的上帝是反常的、悖理的”。他的理由主要是,基督教的礼仪虚假又荒诞,与人性有着明显的背离。而基督教所信奉的上帝给人类带来了太多的恶行,如战争和政治、神学和癌症。此处这一段对于宗教的议论,看似和主题——从人生中获得的满足——没有直接的联系,可是这从侧面展示了门肯精神世界的充实,这也是他获得幸福的一个条件。
不信奉上帝的门肯自然也不会被永生所诱惑,虽然他享受着活着带给他的乐趣,即便是人生的困苦也让他觉得十分有趣,可他并不因此奢望永生。因为对于他而言,人生的满足就在活着的过程中,作为人生必然的结局——死亡,他自然也能欣然接受。
这篇文章犹如门肯对于自己人生的一篇总结,从中我们看到那个思想充实而不失锐利,幸福而不滥情,享受生活却也不惧怕死亡的活生生的门肯。
(张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