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课文导读
王安石 (1021—1086), 字介甫, 号半山, 北宋著名政治家、 思想家、 文学家,“唐宋八大家” 之一。 王安石一生积极主张变法, 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 他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 主张 “文贵致用”、 “有补于世”, 同时又主张写作要 “以雕绘语句为精新”。 他的作品风格雄健峭拔, 修辞精练, 常常运用散文的句法入诗, 对宋代诗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本文借事说理, 以方仲永的实例, 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 却因其父 “不使学” 而最终 “泯然众人”, 变得平庸无奇; 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 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 “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 发人深省。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气变化的过程, 议论部分也仅七十余字, 文中的每一词、 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 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 首句交代籍贯、 身份、 姓名、 家世, 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 而且 “世隶耕” 三字是对 “未尝识书具”、 “不使学” 的必要铺垫, 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 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一个 “啼”字, 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忽” “即” “立” 三个副词, 使一个天资非凡、 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仅一句话就为表现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 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 仅以一 “见” 一 “闻” 一 “问” 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 言简意深, 说理严谨。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 “伤仲永” 为题, 写的是可 “伤” 之事,说的是可 “伤” 之理, 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成为平凡人的惋惜之情,对 “受之天” 而 “受于人者不至” 者的哀伤之情, 鲜明地表明了作者的观点。
课文注译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2)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3),借旁近(4)与(5)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6)其名。其诗以养(7)父母、收(8)族为意(9),传一乡(10)秀才观之。自是(11)指物(12)作诗立就(13),其文理(14)皆有可观(15)者。邑人(16)奇之,稍稍(17)宾客其父(18),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19)也,日扳(20)仲永环谒(21)于邑人,不使学。
余(22)闻之也久。明道中,从(23)先人(24)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25)前时之闻(26)。又七年,还自扬州,复(27)到舅家,问焉,曰:“泯(28)然(29)众人矣。”
王子(30)曰:仲永之通悟(31),受(32)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33)于材人(34)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35)者不至(36)也。彼其(37)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38)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39)为众人而已(40)耶(41)?
(1) 〔生〕 长。 (2) 〔尝〕 曾经。 (3) 〔异焉〕 对此 (感到) 诧异。 (4) 〔旁近 〕 指旁边的人家 , 即邻居 。(5) 〔与〕 动词, 给。 (6) 〔为〕 这里是 “题写” 的意思。 (7) 〔养〕 奉养, 赡养。 (8) 〔收〕 聚集, 团结。 (9)〔意〕 旨, 中心内容。 (10) 〔一乡〕 全乡。 (11) 〔自是〕 从此。 (12) 〔物〕 这里指作诗的题材 。 (13) 〔立就〕立刻完成。 (14) 〔文理〕 文采和道理。 (15) 〔可观〕 值得欣赏。 (16) 〔邑人〕 同县的人。 (17) 〔稍稍〕 渐渐。(18) 〔宾客其父〕 请他父亲去做客。 (19) 〔利其然〕 即 “以其利为然”, 以此为有利可图。 (20) 〔扳〕 通 “攀”,牵、 引。 (21) 〔环谒〕 四处拜访。 (22) 〔余〕 我。 (23) 〔从〕 跟随。 (24) 〔先人〕 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25) 〔称〕 相当。 (26) 〔闻〕 名词, 传闻。 (27) 〔复〕 又。 (28) 〔泯〕 消失, 丧失。 (29) 〔然〕 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30) 〔王子〕 王安石的自称。 (31) 〔通悟〕 通达聪慧。 (32) 〔受〕 承受, 接受。 (33) 〔贤〕 过,超过。 (34) 〔材人〕 有才能的人。 (35) 〔受于人〕 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36) 〔不至〕 没有达到 (要求)。 (37)〔彼其〕 他。 (38) 〔今夫〕 现在那些。 (39) 〔得〕 能够。 (40) 〔已〕 停止。 (41) 〔耶〕 表反问, 同 “吗”。
问题与探究
1. 古语有 “人非生而知之者”, 而 “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 你觉得可信吗?
2. 本文借事说理,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课文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
3. 学完本文后, 方仲永的故事对你有哪些启示呢?
文章链接
苏
作者不详
苏瑰初未知 , 常处于马厩中, 与佣保杂作(2)。 一日, 有客诣瑰, 候厅事,拥彗(3)趋庭, 遗堕文书。 客取视之, 乃咏昆仑奴诗也。 其词云: “指头十铤墨, 耳朵两张匙。” 客心异之。 久而瑰出, 与客淹留。 客笑语之余, 因咏其诗, 并言形貌, 问瑰何人, 非足下宗族庶孽(4)邪? 瑰备言其事, 客惊贺之, 请瑰加礼收举, 必苏氏之令子(5)也。 瑰自是稍亲之。 适有人献瑰兔, 悬于廊庑之下。 瑰乃召 咏之, 立呈诗曰: “兔子死阑殚, 持来挂竹竿。 试将明镜照, 何异月中看。” 瑰大惊, 骤(6)加顾礼。 由是学问日新, 文章盖代。
注释:
(1) 〔处〕 安置。 (2) 〔杂作〕 干杂活。 (3) 〔彗〕 扫帚。 (4) 〔庶孽〕 远亲。 (5) 〔令子〕 好儿子。 (6) 〔骤〕 立刻。
译文:
苏瑰一开始不知道儿子苏 的才学, 经常让他在马厩里和佣人一起干活。 有一天,有客人来拜访苏瑰, 等候在客厅里, 苏 抱着扫帚在庭院里走过, 怀里掉下一个本子。客人取过来一看, 是一首描写给绅门富豪做奴仆的南海国人 “昆仑奴” 的诗。 诗里写道: “指头十铤墨, 耳朵两张匙。” 客人心中很奇怪, 过了一会苏瑰出来陪伴客人。 客人在说笑的时候, 念了这两句诗, 并讲述了苏 的体形相貌, 问苏瑰 (那) 是什么人,是不是苏瑰的远亲。 苏瑰讲述了苏 的情况, 客人惊奇地祝贺他, 让他送苏 去读书,认为苏 一定会成为苏家有出息的好儿子。 从此苏瑰对苏 稍稍好了一点。 有一次有人送给苏瑰一只兔子, 悬挂在房檐下。 苏瑰命令苏 作歌咏兔子的诗。 苏 立刻写出一首诗说: “兔子死阑殚, 持来挂竹竿。 试将明镜照, 何异月中看。” 苏瑰非常惊奇, 于是立即送苏 去读书。 从此苏 的学问天天增长, 文章超过了同时代的人。
[综合能力测试题]
一、 《伤仲永》 的作者是________________(朝)________________的王安石, 他是________________家、________________家,他是________________之一。 题目中 “伤” 表达了作者________________感情。
二、 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世隶耕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泯然众人矣
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 指出下列加点字的用法和意义。
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父利其然也
父异焉
四、 指出下列加点词的用法和意义。
五、 《苏 》 中苏 最终有所成就, 这与他的父亲分不开的, 可见他的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 《伤仲永》 中仲永最终成为平凡人也与他的父亲分不开, 可见他的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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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苏 》 和 《伤仲永》 都表现了一个什么样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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