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传神记》
宋苏轼撰。这是一篇专谈人物肖象画创作的论文。
在中国美术史上,继顾恺之之后,论人物写真传神,当以苏轼此篇为最重要。顾恺之论传神,提出了“以形写神”,并指出: “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顾恺之认为表现人的精神面貌,四体美丑无关紧要,传神的关键在眼睛。 “阿堵”即指眼睛。苏轼的传神论补充发展了顾恺之的观点。他认为传神除了眼睛外,“其次在颧颊”。他把人物面部颧颊的形体结构,作为传神的又一关键所在。他以自己亲身实践,论证了这一观点。他说:“吾尝于灯下顾自见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知其为吾也。目与颧颊似,余无不似者,眉与鼻口可以增减取似也。”苏轼在实践上证明,从侧面观察人物剪影时,人物颧颊的外在形状也能体现出人物肖象的特征。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如此,所以他又说: “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虎头云:‘颊上加三毛,觉神采殊胜’,则此人意思,盖在须颊间也。”他又另外举一例说:“吾尝见僧惟真画曾鲁公,初不甚似,一日往见公,归而喜甚,曰: ‘吾得之矣’。乃于眉后加三纹,隐约可见,作仰首仰视,眉扬而额蹙者,遂大似。”可见, “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是更合乎事物的客观规律的。
苏轼认为,肖象画的传神与演员模仿他人的动作一样,是不必“举体皆是”的。他说: “优孟学孙叔敖,抵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苏轼提出要表现人物的自然神情和怎样才能得到人物的自然神情,这是他传神论中的独到见解,最有美学价值。他说: “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中阴察之。今乃使人具衣冠坐,注视一物,彼方敛容自持,岂复见其天乎?”所谓“人之天”,就是指人的本来的自然神情。苏轼认为人的神情只有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才会得到明显的流露,想要捕捉到它,最好的方法是暗中观察。他反对让所画对象穿戴起来,正襟危坐,如现今画模特那种办法,因为这必会呆板无神的。苏轼的观点对后人影响很大。南宋的陈造也发表了类似的见解,陈造说: “使人伟衣冠,肃瞻眂,巍坐屏息,仰而视,俯而起草,毫发不差,若镜中写影,未必不木偶也。着眼于颠沛造次,应对进退,颦额适悦,舒急倨敬之倾,熟想而默识,一得佳思,亟运笔墨,兔起鹘落,则气王而神完矣。”苏轼和陈造主张的这种创作方法,无疑是传统美学中的精华,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