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中华大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除四害”活动。所谓“四害”是指苍蝇、蚊子、老鼠、麻雀。麻雀因而遭到了灭顶之灾。
1955年冬,毛泽东在组织起草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时,听到农民反映:麻雀成群,祸害庄稼,一起一落,粮食上万。毛泽东决定把麻雀同老鼠、苍蝇、蚊子一起,作为必须予以消灭的“四害”写进纲要。
1956年1月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五年、七年或者十二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
于是一个消灭麻雀运动在全国各地展开。甘肃省百万青少年齐出动,七天消灭麻雀23.4万只。上海两次停产5天,消灭麻雀8.6万只。
在全国上下千军万马消灭麻雀的时候,少数生物学家挺身而出,为麻雀鸣冤。
1956年秋,在青岛举行的中国动物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了一次麻雀问题讨论会。科学院实验生物研究所副所长朱洗郑重提出:是否应该消灭麻雀尚应考虑。他引用大量史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1744年普鲁士国王因为讨厌麻雀每天唧唧啾啾,下令悬赏除灭麻雀。结果麻雀没有了,果树的害虫没了天敌,把果树叶子都吃光了,结不出一个果子来。国王被迫下令去外国运来麻雀,加以保护和繁殖。
鸟类学家郑作新重申他多次表达过的两点意见:防治雀害应是消除雀害,而不是消灭麻雀本身;麻雀在饲雏期间是吃虫的,在这一阶段是有相当益处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薛德清、复旦大学教授张孟闻、西北农学院教授兼院长辛树帜、福建师范学院教授丁汉波等几位动物学家认为,定麻雀为害鸟的根据不足。还有一些科学家着文反对消灭麻雀。
会后中国科学院写了《关于麻雀益害问题向主席的报告》,转报毛泽东。1960年3月18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再有一事,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子’。”麻雀获得了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