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然后取》原文与赏析
公明贾①对曰:“义②,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十三)
注释
①公明贾:卫国人,姓公明,名贾。②义:正当的,应该的。
译文
公明贾回答说:“正当的、该取的时候才取,人们不反感他的取得。”即该拿的才拿,别人无话可说。
感悟
面对利益、诱惑,是“公”字当头还是“私”字当头?“私”字当头时,我们的所得是否正当、合法?对于非法、违法的东西,千万莫伸手,因为伸手有惯性、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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