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刘向·鲁义姑姊
西汉传记体小说。刘向撰。原载《列女传》卷五。李格非、吴志达主编 《文言小说》录入。姑姊,妇女。这里描述的是鲁国的一个民间妇女的故事。叙述: 齐攻鲁至郊,望见一民妇抱一儿携一儿而行。鲁军追之,民妇弃其所抱之儿,而又抱起所携之儿向山中逃去。所弃之儿随赶而啼,民妇遂行不顾。齐将问弃儿曰: “走者尔母耶?” 曰: “是也。”又问:“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 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妾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 “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 “己之子,私爱也; 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鲁君不吾畜 (不是白给我恩泽了吗? ……子虽痛乎,独谓义何! 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这则故事十分动人,它表现了鲁义姑姊舍子取义的高贵品德,高扬了鲁国风教的淳正。作品通过对话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齐将那段“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的问话来烘托鲁义姑姊的高义。作为母亲,谁不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在“不能两护”的道德冲突中,是舍亲子,护他子?还是护亲子,释他子?其实质是“私爱”和 “公义”的矛盾,鲁义姑姊“忍弃子而行义”一段答话,鲜明地勾画了她的义烈的形象,给读者以强烈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