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祠而弗祭,与无祠同。
【译注】
有祠堂而不祭祀,就与没有祠堂是一回事。辑自《重修古歙东门许氏宗谱》卷8。
【感悟】
从明中叶到清中叶,是徽州宗族对乡村的统治不断加强的时期。宗族通过修谱、建祠、祭祀、团拜活动,从思想、组织上加强了统治,又通过制定族规家法,把族人的言行限制在宗族规定的范围内。族产的设置和迅速扩展,发展到后来,在乡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形成“穷村乡,富祠堂”的局面,使族人从经济利害关系上与宗族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得不俯首贴耳听命于宗族的权威,而这种“听命”,在很多情况下是心甘情愿的。
【故事链接】
家族制度趋于成熟
明清时期,徽州的家族制度逐步趋于成熟,形成以祠堂、族长、家谱和族田为核心的完备体系。祠堂是祭祖的场所,也是族人团拜的地方。元旦拜祭和四时祭都是在祠堂举行的。在祠堂灵神面前举行的祭祀、族食、团拜,使日益疏远的血缘关系不致于淡薄,祠堂也就因而成为维系宗族团聚的纽带。其次,祠堂也是正俗教化、宣扬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的地方。这些都是结合祭祀、族食、团拜、读谱、读乡约进行的。最后,祠堂还是执行家法宗规、惩治族众和佃仆奴婢的场所,起到法庭的作用。
【延伸阅读】
家谱
家谱,又称族谱、统宗谱、世谱、世牒、支谱、房谱、家乘,等等。立谱是为了明族属,“识其本源”(《新安世家梢云吴田吴氏族谱》卷首);为了纪世系,叙昭穆,辨亲疏,亦即明确后裔身分,及其讲究尊卑嫡庶等级,它有尊祖、敬宗、睦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