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晓晔
报告文学。作者霍达。发表于《当代》1986年第6期。它记叙了我国保护消费者权利运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保护消费者权利运动上个世纪在美国开始出现,而“消费者权利”一词作为法律用语则在本世纪60年代为美国总统肯尼迪首创。目前,保护消费者已成为一个声势浩大的国际性运动。至今为止,全世界已有八十多个国家的近三百多个团体从事于消费者运动。中国的消费者运动迟至1983年才开始出现,到1986年,全国已在十二个省、市、二十七个地市以及八十一个县先后建立了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的成立极大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了不法奸商的活动,群众对此无不拍手称快。在消费者运动兴起之前,不法奸商的活动十分猖獗,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乱涨价、乱收费之风横扫各行各业,坑、蒙、拐、骗的丑恶行径借尸还魂,广大群众虽然深受其害,却有冤难伸,有苦难言。这种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改革的声誉、政策的权威和党的威信。现在,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协会正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几年来,它们为群众办了许多大快人心的好事。例如1985年春,由于中国消费者协会及时通报,阻止了大量劣质进口“冷暖风机”流入市场,极大地保护了群众的利益。目前,中国的消费者运动已受到国际上的瞩目。1986年5月,中国代表应邀参加了在美国召开的“2000年消费者政策研讨会”并受到与会者的热烈欢迎。中国的消费者运动尽管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消费者组织仍然只是一种群众团体、民办组织,它的成员大都是兼职的,编制和经费存在着许多问题,尤为致命的是它现在所拥有的权力尚未得到法律保证。据悉,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和草拟《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无疑是一个福音。这篇作品内容翔实,文笔洗练,事例描写生动具体,理论分析严谨细致。通过如何保护消费者权利这一问题,写出了万家忧乐。曾获第四届(1985——1986)优秀报告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