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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小径分岔的花园·博尔赫斯》原文|读后感|赏析
释义

《小径分岔的花园·博尔赫斯》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我是余准博士,原先是青岛大学的英语教师。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德国间谍。目前英国方面的谍报人员马登上尉正在追捕我。我赢得时间,逃脱敌人追击,来到了阿什格罗夫村,并进入了我的曾祖、做过云南总督的彭最修建的花园,在那里见到了汉学家艾伯特博士,他正在破解彭最留给后世的一个谜。彭最辞去高官后,声明要写一部比《红楼梦》更复杂的小说,建造一个谁也走不出来的迷宫。他花了整整13年的时间,但他的小说没有完成,只有一堆无人能读懂的混乱手稿;他的迷宫也没建成,只留下了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

【作品选录】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我挂上电话听筒。我随即辨出那个用德语接电话的声音。是理查德·马登的声音。马登在维克多·鲁纳伯格的住处,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辛劳付诸东流,我们的生命也到了尽头——但是这一点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就是说,鲁纳伯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登毫不留情。说得更确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为一个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他有办事不热心甚至叛卖的嫌疑,如今有机会挖出日耳曼帝国的两名间谍,拘捕或者打死他们,他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天赐良机,感激不尽呢?我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可笑地锁上门,仰面躺在小铁床上。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征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马登那张叫人难以容忍的马脸在我眼前浮现,驱散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鸣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象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 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我是个怯懦的人。我现在不妨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实现了一个谁都不会说是冒险的计划。我知道实施过程很可怕。不,我不是为德国干的。我才不关心一个使我堕落成为间谍的野蛮的国家呢。此外,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头头瞧不起我这个种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汇集的无数先辈。我要向他证明一个黄种人能够拯救他的军队。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随时都可能敲我的门,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里的我说了再见,下了楼,打量一下静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车站离此不远,但我认为还是坐马车妥当。理由是减少被人认出的危险;事实是在阒无一人的街上,我觉得特别显眼,特别不安全。我记得我吩咐马车夫不到车站入口处就停下来。我磨磨蹭蹭下了车,我要去的地点是阿什格罗夫村,但买了一张再过一站下的车票。这趟车马上就开: 八点五十分。我得赶紧,下一趟九点半开车。月台上几乎没有人。我在几个车厢看看: 有几个农民,一个服丧的妇女,一个专心致志在看塔西佗的《编年史》的青年,一个显得很高兴的士兵。列车终于开动。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匆匆跑来,一直追到月台尽头,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德·马登上尉。我垂头丧气、忐忑不安,躲开可怕的窗口,缩在座位角落里。我从垂头丧气变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决斗已经开始,即使全凭侥幸抢先了四十分钟,躲过了对手的攻击,我也赢得了第一个回合。我想这一小小的胜利预先展示了彻底成功。我想胜利不能算小,如果没有火车时刻表给我的宝贵的抢先一着,我早就给关进监狱或者给打死了。我不无诡辩地想,我怯懦的顺利证明我能完成冒险事业。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 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列车在两旁的梣树中徐徐行驶。在荒凉得像是旷野的地方停下。没有人报站名。是阿什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 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 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路缓缓下坡。是一条泥土路,两旁都是树,枝桠在上空相接,低而圆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阵子我想理查德·马登用某种办法已经了解到我铤而走险的计划。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的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我对迷宫有所了解: 我不愧是彭最的曾孙,彭最是云南总督,他辞去了高官厚禄,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在这些庞杂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个外来的人刺杀了他,他的小说像部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我在英国的树下思索着那个失落的迷宫: 我想象它在一个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动,被稻田埋没或者淹在水下,我想象它广阔无比,不仅是一些八角凉亭和通幽曲径,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国组成……我想象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牵涉到别的星球。我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想象中,忘掉了自己被追捕的处境。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越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阴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是不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 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最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佚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最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占星、经典诠诂、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 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最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 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最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最有一次说: 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 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最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最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最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 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 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最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 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最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 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最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 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 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钢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镳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最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最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最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最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 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 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王永年、陈泉 译)

注释:

荒诞透顶的假设。普鲁士间谍汉斯·拉本纳斯,化名维克多·鲁纳伯格,用自动手枪袭击持证前来逮捕他的理查德·马登上尉。后者出于自卫,击伤鲁纳伯格,导致了他的死亡。——原编者注

【赏析】

《小径分叉的花园》是阿根廷著名作家博尔赫斯的代表作,以其形式的诡异和观念的前卫著称于世,被公认为20世纪世界短篇小说创作中的名篇。

博尔赫斯本人把《小径分叉的花园》称作“侦探小说”。但作品一开头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似乎更像是篇战争史论文,在考证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一个战例。从这里,才引出小说的主人公余准博士,一个华人,原先的青岛大学的英语教师,后来的日耳曼帝国的间谍。后面的整个文本,就是他残缺的证言。尽管读者仍旧搞不清,这名华籍德国间谍同英军延迟进攻德方防线有何关系,但至少,战争期间谍报战的脉络开始显露出来。

从侦探小说的角度看,前半部分还是写得绘声绘色、扣人心弦的。主人公余准(即小说文本中的“我”)并非自觉自愿为日耳曼帝国卖命,甚至一战中哪个国家获胜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当间谍,只是因为西方的白种人瞧不起黄种人,出于民族的自尊,他要证明自己的能力给这些种族歧视者看。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也讨厌在柏林的上司,在重重压力中从事着自己的间谍生涯。而从故事一开始,他的处境又变得空前恶化和危险了。英国方面的谍报人员马登上尉已经捕获或杀害了他的同伴,正在前来追捕他。敌人随时都有可能到来。生的状态是如此不堪,而死的促迫又紧随而至。此时此刻,唯有某种行动,某种具有挑战意味的行为,才可能是有意义的。在死神面前,唯一有意义的就是去抓住时间,赶在死亡到达的脚步之前。

余准成功了。他利用火车时刻表赢得时间,逃脱马登的追捕,去了目的地阿什格罗夫村。但接着展开的情节就不像侦探小说了。博尔赫斯充分利用并发挥着小说开头便预设好的中国题材,还跨越了时空。在村子里,他竟然来到了他的曾祖、做过云南总督的彭最修建的花园——小径分岔的花园,并在那里见到了汉学家艾伯特博士,后者正在破解彭最留给后世的一个谜。彭最曾宣布,他辞官后要写一部比《红楼梦》更复杂的、人物众多的书,建造一个谁也走不出来的迷宫。他花去了整整13年的时间,直到一个外来的陌生人刺杀了他。但他的小说没有完成,只有一堆谁也无法读懂的混乱手稿;他的迷宫也似乎没建成,因为始终无人发现过。艾伯特的答案是,建迷宫和写小说实际是同一件事。彭最建立的迷宫,乃是“一座象征的迷宫”、“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也即是彭最称之为“小径分叉的花园”的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手稿。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写法,又是为了表征时间,或者套用小说的说法,是为了“时间”这个重要的谜底而设置一个谜面。

这样,小说的主题实则转向了带有哲理性的时间问题。作品的下半部分,直击时间的内核,以便破译存在之谜。人是生存在时间维度中。如果想要搞清楚人的生存的意义,不能不先弄懂时间到底是什么,就像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提醒我们的一样。现在,余准这趟搭乘火车外出,不再是简单的逃命之旅,而成了探秘之旅,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迷宫的中心,在寻找关于时间、关于生命与永恒之谜的奥秘。与此同时,小说本身也衍化为文字的迷宫,穿越了过去、现在和将来,透过文本的多次复述与改写,使此地和遥远的异度空间接通,想象与回忆逐渐混同,因思考和讨论而忘却了自身的处境,忘掉了死神的迫近,同时领会了生的美妙: 烛晕、月光、朦胧的园径、神秘的象牙雕刻或漆盒……通过对迷宫的冥想,一点点达到了对整个宇宙的理解。

无论迷宫也好,小径分岔的花园也好,都是小说提出的新异的时间观的象征。通常我们把时间视为一条单向度的直线,它笔直地流逝而去,或者向前进行。它的刻度就是逐渐增加的秒、分、时和日、月、年。小说里,或者说在彭最的小说手稿里,时间完全表现为另一种形态。它不再是同一的、均匀的、单向的直线,而是像大河流水一样浩渺无界、浑然不可分割,又像网络一样彼此汇合、交错、平行、重叠,又再背离,如此生生不息,反复循环,永无止境。在时间的无穷系列里,包含着无数的可能性。人的一生也是如此,虽然岁月有限,其实在生命的每个关节点,都存在许多种的可能。尽管我们能够亲身经历到的只是其中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宿命。与此同时,这也等于开拓出了空间的多样性,因为时间、空间均为存在的方式,二者不容分离。

对时间的态度关系到人类最高的智慧。人在自己有限的生命的某一点,领悟到时间的奥秘,就仿佛向永恒投去了一瞥。但人永远无法克服的一个终极局限是,他本身就生存于时间的维度中。尽管艾伯特和余准彼此均窥见了时间的奥秘,但他们不可能驾驭时间、左右时间。时间一到,死神就降临了。马登上尉已经从花园小径上朝余准扑来,余准抓紧时机举枪杀死了艾伯特,然后被捕,遭到处决。小说的结尾又回到了侦探小说上。原来枪杀艾伯特是精心策划好的预谋,因为他是著名学者,不可能不发讣告,消息登载在报纸上,等于向德国情报总部报告了英军计划实施炮轰的炮兵部队的所在地——艾伯特。余准最终还是棋高一招。

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关于时间性的反思与探讨,无论如何都显得深奥和陌生了一点。但在小说的阅读过程中,我们仍能感受到,过去与现在、生与死、想象与真实,在时间的环流中完成了奇妙的汇合,而后,又随着不断分裂的时光之流奔向各自的远方。在这里,思想的力度隐去了它锐利的锋芒,对时间的理解与对生命的感伤融为一体,凸显为花园的形象。昔日梦中的花园,带着童年的忧伤,承载了祖先的兴衰荣辱,正是在不停涌动的时光之流中,冲破记忆的禁锢,以无休无止的可能方式一次又一次地浮现。

(张弘、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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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0: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