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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比肩墓》简析
释义

《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比肩墓》简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祖冲之·比肩墓

亦题《比肩人》、《陆东美》。南朝齐志怪小说。祖冲之撰。原载《述异记》。《太平广记》卷三八九引载。鲁迅《古小说钩沉》和郑学弢校注《列异传等五种》皆辑录。吴组缃等《历代小说选》、李格非等《文言小说》、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均选录。小说写父子两代夫妇恩爱、生死不渝故事。三国东吴黄龙年间(229—231),海盐县(今浙江省平湖县东南)有个陆东美,妻子朱氏貌美贤慧,二人相敬如宾,双出双入,寸步不离,时人称他们为“比肩人”。后来,妻子死去,东美也绝食而亡。家里人十分悲哀,把他们合葬。不到一年,坟墓上长出一棵同根二枝合抱的梓树。孙权闻后很感动,就封其里为“比肩墓”,又叫“双梓”。后来,他们的儿子陆弘同妻张氏,也是相亲相爱,吴人又称他们为“小比肩”。作者通过陆东美、陆弘父子两代夫妻情义笃厚,生死与共的故事,反映了人民对爱情和婚姻生活所怀有的美好愿望。夫妻恩爱这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道德境界。有首歌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爱,君死又随人去了。”(《红楼梦》中“好了歌”)殊不知世上恩爱夫妻多的是。但是恩爱而达到“夫妻相重,寸步不离”的境界就比较少了。而能同生共死且不惜以身殉之的夫妻,那就更罕见了。当然,现在并不提倡为情殉身,但在古人那里,有不少人在追求这一伦理的理想境界。像陆东美,在妻死后“不食求死”,能达到这样伦理境界,是十分可贵的。尚须指出的是,陆东美夫妻关系中还表现出一种平等色彩。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来讲的是“夫唱妇随”、“嫁鸡随鸡”论,女子只是男子的附属品,本身没有独立人格。但陆东美和妻子朱氏的关系是平等的。朱氏死后,“东美不食求死”,不是妻子为丈夫殉情,而是丈夫为他心爱的妻子去死,这是对传统的封建夫权思想的叛逆。故事中所表现的夫妻关系平等的思想特色,在汉魏六朝同类小说和其它同类题材的文学作品中,则是独树一帜的。生死与共似乎还不足以抒出作者的胸臆,故事发展到后半部分,两人被合葬后,出现了超现实的描写:“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于上。”这种浪漫主义的奇思遐想,是对现实中的夫妻情笃意境的一种升华。夫妻情笃的现实境界与“合抱树”、“双鸿飞”的理想境界融为一体,构成了夫妻理想婚姻的极致,显示出了作品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艺术手法的运用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当然这篇作品美中不足的是情节较为单纯,社会内容也较为单薄;但我们不能苛求于古人。关于“合抱树”“双鸿飞”的情节,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中叙有焦仲卿、刘兰芝双殉情后,合葬墓上出现了双桐相交、鸳鸯双飞之事;《韩凭夫妇》故事中,也叙写有“相思树”和“交颈鸳鸯”之情事等。这些理想化的艺术描写,在汉魏六朝文学中成为浪漫主义主潮。元代林坤《诚斋杂记》卷上、明冯梦龙《情史》皆采录此故事。“比肩”为著名典故。《尔雅·释地》载有比肩民之事,后经此篇“比肩人”等民间传说演化成了“夫妻情笃”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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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