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散文诗《立论》原文与赏析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啊唷! 哈哈! Hehe! 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析】 这是一篇寓言性质的散文诗。它尖锐地批判了现实生活中以“瞒和骗”为特征,“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的人情世态,深刻显示鲁迅反对中庸主义的处世哲学,提倡“放下假面”,正视现实的彻底革命精神。故事中有一天真稚气的少年,真诚地希望能明白人生 为人之本,于是向他所尊敬的老师、古文明的骄子讨教立论的要旨。“难”,这是读尽先贤诸子遗训,阅尽世态人情后的由衷感叹。先生处身于以道德人伦为本的古文明社会之中,但对人生立论的参悟仍感迷惘困惑。若以实事求是之真渗入现实人生,虽能获宇宙自然之真实规律的认识,却有违于世情,从而激起公众的愤怒,毁弃温良恭俭的优良传统,逼人正视历史的无情演进,无疑坏了和睦友爱的自我陶醉,此为不合时宜,必遭众人嫉恨、讨嫌,并进而遭众人合力痛殴。若以顺乎世情的礼仪敦厚告人,却能搔人正痒处,从而使人欢颜,反过来,必受人尊敬、恭维。但却违逆自然、社会法则和常规,从而误人、误己、误国、误民。
“难”啊,逆天命,还是顺人情? 既不能非礼而故犯众怒,也不能做误国误人之事,于是只好如此为人立论:“啊呀! 这孩子呵! 你瞧! 多么……。啊唷! 哈哈!Hehe!he,hehehehehe!”。
此梦,此故事,此文,以反讽的形式,寄予了鲁迅对古文明传统的辛辣嘲讽,其风格有似于俄国文学家果戈理的“含泪的笑”。它以冷峭的讽刺伴和着深沉的苦痛,以忍俊不禁的幽默伴和着凝重的悲哀,以逗人开口大笑的憨傻伴和着世事洞明的睿智,以与世无干的超脱伴和着对现实人生之斩不断、理还乱的血肉联系。它以庄与谐、静与动的美学风格,让人脸上绽开痛快的笑容,又让人心灵痛苦地哭泣。作为读书万卷的先生,尚不能、不愿、不敢弄明白这十分简明的为人立论,作为正待做人的少年,更困顿于无人指示迷津,该怎样生、怎样活!
孩子长大,成了困顿的少年,少年长大,成了糊涂的先生,而后……
还是救救孩子吧! 鲁迅真诚地憧憬着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