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它通过音响、节奏和旋律等有组织的乐音组合创造音乐形象,表现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旋律又称曲调,指若干乐音按一定的调式有组织地进行,由乐音的时值与强弱不同的节奏、节拍与音高不同的旋律线构成。它能体现调式特征,有一定的表情意义,是乐音的基本要素之一。它的骨干是节奏。音乐旋律是实施美育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作用。音乐旋律不可能给人以听觉以外的具体感受,但由于人们的生活经验中存有各种感觉联合作用的记忆,因而它可唤起联想,把听觉感官的对象和视觉感官的对象联系起来,获得某种综合性的审美感受。音乐旋律具有抒情性,能把人带进一种纯洁、高尚的感情世界,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精神也随着美的旋律而升华,不仅获得美的享受,而且产生激起人们奋发向上的巨大力量。音乐旋律通过听觉影响人的情感,而听觉又在欣赏音乐旋律中发展得更灵敏、细致、丰富,使人获得更大的审美享受。音乐旋律能丰富人的精神生活,陶冶思想感情,激励人们奋发向上。运用音乐旋律进行美育,首先要保护好审美主体的审美器官,主要是听觉器官和发声器官。其次,要通过对音乐旋律的欣赏、唱歌和弹奏乐器的练习,来训练能产生音乐旋律美感的审美器官。再次,在内容和方法上,要照顾到孩子的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