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批驳对方的错误观点,而是将对方的错误论点或论据进行合乎逻辑的引申,从而得出荒谬的结论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是驳论常用的方法之一,也叫归谬法。其特点是明知对方论点错误,却故意认作是正确的,并以此为前提进行推理,这样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因而对方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
例如鲁迅的《三月的租界》。1936年,狄克(张春桥)在《我们要执行自我批判》一文中指责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的作者田军(萧军)“不该早早地从东北回来”,其理由是“如果再丰富了自己以后,这部作品当更好”。鲁迅并没有直接指出这种论点和论据的荒谬,而是顺着狄克的逻辑进行引申推论:“这些话自然不能说是不对的。假如‘有人’说,高尔基不该早早地逃亡外国,如果坐在希忒拉的集中营里,他将来的报告文学当更有希望。”这些推论荒唐悖理,恰恰证明了狄克对田军的责难毫无道理,根本站不住脚。因此,也就驳倒了狄克荒谬的论点和论据。
运用间接反驳,一开始要承认对方论点或论据“正确”,这是一种“退”,然后再缘其论点或论据引申推论。表面看来,这还是在继续“退”,而实际上却是在向敌论进攻。所以,运用这种方法时,关键要做到合理引申,引申出来的结论,必须是极端荒唐的。这样,才能击中敌论的要害,从而彻底驳倒对方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