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兴趣
古代诗学概念。一般用来概括诗歌艺术的审美特质。语见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辨》:“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又云:“诗之法有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在中国古文论中,“兴”与“趣”原是二个并行的独立概念。“兴”有多种意思:一指诗人被外界事物感触后所发生的情思;二指丰富联想和委婉蕴藉的艺术表现手法;三指有寄托、有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严羽“兴趣”之“兴”,多取前面二种意思。而其“兴趣”之“趣”,相当于诗歌中的韵味、滋味,或如司空图所称的“韵外之致”。严羽创造性地把“兴”与“趣”重新加以有机结合,成为一个富有独特理论个性的新的审美概念。其“兴趣”指诗的兴象与情致结合所产生的情趣和韵味,这种审美感受,表现了诗歌的艺术特质。明陶明濬《诗说杂记》以人体器官作譬喻来形容严羽的诗的“五法”,其中云:“兴趣如人之精神,必须活泼。”精神之于人的生命活力,何等重要,可见“兴趣”对于诗歌艺术,也如灵魂一般。概括言之,严羽的“兴趣”,实际是力图表现诗歌艺术的抒情特征及其感染力量。诗因具有“兴趣”这一审美特质,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文学样式。严羽据此反对宋人以议论为诗、以文字为诗,并称“兴趣”为“别材别趣”。具体而言,严羽“兴趣”说的理论内涵至少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诗歌的抒情本质,如他所说的“诗者吟咏情性也”。即使是才学渊博的苏黄,一旦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势必淹没诗之性情,丧失审美主体那活生生的个性面貌。二是指诗歌创作要有真情实感和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或意境,以增强其艺术感染力量。三是指含蓄蕴藉的表现手法和自然浑成的艺术风格。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并不是说诗歌创作拒绝反映事理,而是说形象描绘应该空灵,不拘泥于言辞的表层意义,所称“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等等,不过是通过形象譬喻,来论述诗歌艺术的主、客体之间那既复杂又微妙的关系。严羽“兴趣”说是对唐司空图“象外之象”、“韵外之致”诸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于诗歌艺术的审美特征的一种新的理论概括,其形象譬喻,易于引发读者的艺术联想。总之,严羽“兴趣”说作为审美范畴的确立和成熟,标志着中国古代诗论对于诗歌审美特质认识的又一次飞跃,并对以后的诗歌理论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明屠隆《文论》云:“古诗多在兴趣,微辞隐义,有足感人。而宋人多好以诗议论。夫以诗议论,即奚不为文而为诗哉?”其《与友人论诗文》亦称:“唐人长于兴趣,兴趣所到,固非拘挛一途。”从诗歌艺术的抒情特征出发,严分诗文区别。又如清吴乔《围炉诗话》也强调“兴趣”,批评宋代道学家之诗。所论各有偏重,但是大致仍在严羽“兴趣”的理论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