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破格用法
这个术语指的是诗人在创作活动中有违反某些语言规则的自由,可以在题材、语法、遣词等方面越出通常散文语篇写作的常规。从广义上说,在诗歌中虚构故事场景(柏拉图称之为“扯谎”)就是破格用法,任意处理事实(如维吉尔把黛朵与埃涅阿斯写成同一时代的人物)也是破格用法。但这个术语更经常指的是诗人在用语上的自由,如不遵守正常的词序,用某一词类代替另一种词类,使用自造的或古旧的字眼,缩略或加长单词(如’gainst, o’er;beweep,aweary等),改变词的读音(如以“wind”与“behind”作为同韵)等等。
诗人使用破格可以取得不破格所难以达到的某些特殊效果与美感,有时使用破格只是为了使诗歌符合于诗歌韵律或节奏上的规定要求。前一种情况如能获得成功,往往会受到评论界的赞许;后一种情况则取决于所写诗歌的类型以及写作时当代所规定的标准。一般说来,诗人运用语言的破格与音律规则的宽严有密切关系。比如,18世纪时音律的规定非常严格,当时一些语言破格可以普遍接受,而这些破格在现代音律比较自由的情况下就不能再加使用。不过,在任何时期,好的诗人总是把为适应音律和韵式的要求而用的破格控制到最小限度。
亚里士多德与贺拉斯都承认诗人有自造、加长、改变词汇或引入外来词的权利,使自己的语言独具特色。亚里士多德还允许诗人创造形象、虚设情景、美化自然,也曾说:“为了取得诗意效果,那些令人心醉的玄虚事物胜过枯燥无味的真实东西”。古罗马修辞学家昆提利安曾说:诗人总是要遵守诗歌音律规则的,因此应该允许他们使用一些破格用法。诗人加斯科因曾劝说英国诗人写诗要使用词的通常读音,要按习惯的语序造句;“但是有时则相反,需要破格,这是韵律起作用,而不是由于什么别的原因。”R·M·阿尔登认为:“现代诗歌对于这些破格用法只予以有限的承认,如果选词用字、排列语序违反常规有助于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那么这种破格尚有价值;否则,只能算作是写作上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