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思潮、流派·信息论美学
自从本世纪40年代末一般信息论这门极有影响的现代科学诞生以来,它的观点和方法为众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应用,同样也为美学研究所应用。1952至1958年,信息论美学首先在法国建立起来,它的创始人是亚伯拉罕·A·莫尔斯,他在1958年出版的 《信息论与审美感知》一书,阐发了自己的主张。信息论美学的另一个倡导者是联邦德国的M·本泽,在他的推动下,这门学科于1955至1962年间也在德国开展起来。尔后,信息论美学在欧美许多国家广泛传播。
信息论美学是这样一门边缘学科: 它主要是用信息论的观点来解释审美现象,用信息论的方法来解决美学所面临的问题。它是信息论与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同传统的哲学美学相比,信息论美学更近于一门自然科学,它不是一种学院式的研究,而是和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它的主要研究地点不是书房和图书馆,而是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
信息论美学的出发点是:所有的艺术作品——广而言之,艺术表现的任何形式,都可以被视为一种信息,换言之,美是一种信息。从这样一种观点出发,就可以把艺术和美纳入一般信息论的信息传递系统模型中进行考察。以一部文艺作品为例,作品的表现内容是信息,创作过程是编码,读者的感受系统是通道,阅读过程是译码,读者的最后接受是信息,由此则可以揭示艺术创作和审美的规律。信息论美学比较富有成果地研究了这样几个美学问题: 其一是运用信息论的计量原理和方法,来测量和寻找文艺作品的独创性 (新颖度) 和可理解性之间的最佳比例关系,从而使艺术作品达到最优化。信息论美学认为,艺术作品要能适应于个体接收、产生好的审美效果,就必须使它的审美信息组合达到最优化。在通讯过程中,可理解性与独创性是成反比例关系的,一件艺术作品,它的独创的信息量越大,它的可理解性的量就越小,即越不容易为人所接收,所以,人们不能期望一部艺术作品完全是独创的,因为那样就意味着完全不可理解。同样,它也不能完全是可理解的,因为这样的信息对读者来说没有任何新的东西,信息量等于零。为解决这一矛盾,信息论美学提出,艺术作品是以独创性与可理解性之间的一种辩证关系为基础的。对于不同的接收者,它可以有一个最佳点。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寻找这个最佳点。其二是用审美信息的多层次排列理论来解释审美趣味的高低问题。信息论美学认为,信息量是由可以加以分离的多级水平组成的,并且它们是有序排列的。例如一部音乐作品的信息就可以区分出许多层次: 在最基本的层次上,是物理意义上的声素结构; 在它之上,有按照乐谱组合起来的音符结构; 进一步可以分析出乐曲的调式结构、曲式结构; 最后还可以有情感结构,等等。它们都按一定的组合规律进行排列。由审美客体进而转移到审美主体上来加以考察,既然信息本身是多层结构组成的,那么,对接收者而言。他的工作必然是在各级水平之间不断地进行选择: 他可以将音乐纯粹当成一种物理声音来感知,也可以注意乐曲的曲式或某些主题及其变奏,也可以进一步陶醉在整个乐曲带来的情绪氛围之中。这样,信息论美学就为解决趣味争辩的古老课题找到了新的途径。
信息论美学的整个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理论部分,用推理和数学方式制定出模型与规则; 二是实验部分,研究信息及其发送者、接收者的种种特性。
现代信息论美学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这种应用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用于对现成作品的分析,例如它可以帮助人们对一部文学著作或音乐作品的某些成分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有助于确定作品的某些特性; 第二类是用于工艺或艺术创造,如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装璜设计等实用美术领域,可以用电子计算机列出各种排列组合,供人们选择; 在艺术创造领域,则由此发展出激光音乐、光效应艺术、活动艺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