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66
吉恩·里斯的代表作。小说以夏洛蒂·勃朗特简·爱》中被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幽禁在顶楼上的疯女人伯莎·梅森为主角,讲述了她从孩提时代到发疯后的不幸经历。作品大都以牙买加和多米尼加为背景,反映了十九世纪西印度群岛奴隶制解体后白人和西印度群岛黑人之间、西印度群岛旧奴隶主和新英国殖民者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小说中的梅森是一名在牙买加解放时期成长起来的白人克里奥耳孩子,名叫安托内特·科斯威。小说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安托内特的自述描述了她在童年和少女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英国殖民者的混血后代在当地的夹缝生活。她父亲曾是个白人奴隶主,因酗酒过度,早早离世,只留下一座行将倒闭的农庄。在农庄里,安托内特与寡居的母亲、残疾的弟弟以及三位仆人生活在一起。由于母亲来自马提尼克岛,他们既受当地土人的仇视,又受真正白人贵族的鄙视。母亲改嫁后,继父的粗暴引起了自由黑人的强烈反抗,他们放火焚烧了庄园,母亲因此发疯。第二部分用交叉叙述的手法,以罗切斯特和安托内特的口吻,从不同角度描述了他们痛苦的婚后生活。在继父儿子的安排下,安托内特嫁给了只看中她家钱财的英国人罗切斯特。在蜜月旅行中一封揭露安托内特家有精神病史的来信使得两人本不稳定的关系日益恶化。为了不失去丈夫,安托内特哄骗罗切斯特喝下春药,后却发现丈夫与女仆睡在一起。感情受到强烈刺激后的安托内特开始酗酒,最后不堪重辱,精神失常。第三部分再次通过安托内特的自叙描写了她到英国后被当作疯子遭到囚禁的生活。在顶楼上,她的情绪时而疯狂,时而悲伤。她常常梦见自己偷偷溜下楼梯,企图放火烧毁屋子。小说最后以安托内特火烧庄园,跳楼致死结束。小说以充满女性的同情和理解在内容上填补了《简·爱》中留下的空白,但它本身的结构又使它能自成一体,拥有自身的艺术价值,成为《简·爱》的姐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