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写作
喜欢自由的写作。自由的写作就是涂鸦,就是蒙田意义上的自说自话。
自由的写作首先是不拘形式。可长可短,长可以至几万字,短可以至几百字甚至几十字。可以不管它的归类:可以是散文,是杂文,是格言,是随笔,是小说,是论文,是论文式小说,是小说式论文。还可以什么也不是,不能被划归所有这些形式。
其次,自由的写作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很多的写作只不过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比如为了卖钱,为了出名。前者必须考虑读者爱不爱看;后者必须考虑文评家的评价。自由的写作却完全把这些抛诸脑后,只顾自身的感受,不顾其他。写作成了目的本身,为写而写。只要自己写高兴了,写爽了,其他事都不在考虑之列,完完全全的自得其乐,有点像自慰。为了卖钱而写像妓女,为了出名而写像殉道者或者苦行僧,而为自己的快乐而写像自慰。
再次,自由的写作是存在的方式。如巴塔耶所说,人生最重要的行动就是写作。写作是人的思绪的宣泄,是人的存在的自觉,我写故我在,我不写故我不在。
终生写作,写作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