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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变法通议》的主要内容,《变法通议》导读
释义

《变法通议》的主要内容,《变法通议》导读

《变法通议》的主要内容,《变法通议》导读

《变法通议》是宣传变法维新的政论集,维新变法运动的代表著作之一。梁启超撰。光绪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896—1897)陆续发表于上海《时务报》及1898年的《清议报》。有报馆合订本,后辑入《饮冰室合集·文集》。

梁启超(1873—1829),广东新会人,举人出身。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政论家、学者。早年受传统封建教育,后师从康有为,遂弃旧学而习新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随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次年在上海主编《时务报》,发表《变法通议》等鼓吹变法维新的文章,在思想界引起震动。光绪二十三年(1897)受聘为湖南长沙时务学堂总教习。“百日维新”期间,奉命以六品衔专办京师大学堂、译书局事务。戊戌政变后流亡日本,先后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鼓吹立宪保皇,反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后,以立宪派为基础组织进步党,拥护袁世凯,并出任袁记政府司法总长。后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策动蔡锷组织护国军反袁,并亲到两广参加护国战争。袁死后,又组织研究系与段祺瑞合作,出任段内阁财政总长。曾倡导文体改良的“诗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并为二十世纪初资产阶级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晚年任清华学校研究院教授,并兼北京图书馆馆长,一生著述甚丰,内容宏富。梁死后,其著述由中华书局辑为《饮冰室合集》出版。

《变法通议》由《自序》、《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文学》、《论幼学》、《学校余论》、《论译书》、《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论金银价涨落》等十四篇文章组成。其中,《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一文发表于《清议报》第一、二册,时当戊戌政变以后,但观文义,可知仍为政变以前所作。

《变法通议》是维新变法思想的代表作。全书以鼓吹变法为宗旨。批判封建顽固派墨守祖宗之法,以资产阶级进化论为武器,论证变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指出宇宙万物、人类历史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变”是古今之公理,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变亦变,不变亦变”,只有变法,才能够保国、保种、保教。批判洋务派只求为西学附庸,变末而不知变本。提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的政治主张,在实质上提出了变封建政体为资产阶级政体的问题。

《变法通议》的民权思想,是其 “开民智”的政治主张。全书以大量的篇幅论述“开民智”问题,认为中国民智未开,变法自强应首先开民智,进行思想启蒙,此乃实现民权的前提。提出开民智要从兴学校、办学会入手,认为学校是国家进步兴亡的关键,“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学会是议院之母,“欲振兴中国,在广人才,欲广人才,在兴学会”。必须 “学校振之于上,学会成之于下”,才能达到开民智的目的。

《变法通议》把西方资产阶级史学和中国封建史学,区别为民史和君史,认为西方民史是史裁之正规。反映了资产阶级史学思想的萌芽。

《变法通议》在学术上提倡经世致用。主张政学为主义,艺学附之;以六经诸子为经,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实质是提倡以民权思想为核心的政治学理为主,以近代科学文化为辅。这是民主与科学口号的雏型。

《变法通议》是时代的感召而作,体现了救亡图存、变法自强的爱国思想,对维新派和维新变法运动起了重要的启蒙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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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