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栾文华
【作家简介】查·勾吉迪,泰国龙仔厝府人,1954年出生在一个卖杂货的小店主家里。他自幼生活在农村,那里是个被文明遗忘的角落。在读中学的时候,他就萌发了当作家的愿望,但是初中毕业后却进入了工艺学校学印画,毕业后也没有从事印画的行业,而是做了皮包的生意。然而在此期间,他却对未来的写作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观察社会,体验各种人的生活,积累了大量素材,1979年发表第一部短篇小说集《胜利之路》,1980年中篇小说《走投无路》得以出版。当时正值青年作家在文坛上沉寂之时,查·勾吉迪的创作受到了广泛的评论,得到了意外的成功。他的第一篇小说《失败者》得了“楚卡拉盖”奖,后来又在1979年底得了泰国作家协会短篇小说鼓励奖。1981年出版的《判决》影响最大,受到了评论界广泛的赞扬。泰国书籍评选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泰国委员会1982年书籍促进委员会把它推选为1981年最佳长篇小说,接着这本书又获得了1982年度的东盟文学奖,这是泰国文坛的最高荣誉。查·勾吉迪一跃而成了泰国文坛的名人。他的作品还有中篇小说《平常事》(1983)、《漂浮的烂死狗》(1987),短篇小说集《腰刀》(1984)和长篇小说《疯狗》(1988)等。查·勾吉迪的创作对于泰国小说新题材的开拓,对于现实主义文学品位的提高以及反映生活的深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作者现居美国。
《判决》,栾文化译,长江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
【内容提要】人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发在他父亲死后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和继母有染。然而,起因却是一次小小的争吵引起的,卖零食的拉迈姑娘正在戏台外向发兜售煮蚕豆,发的继母颂松看见别的女人和发在一起心里生气,走过来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你别勾引我的丈夫!”颂松的话等于不打自招,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从此一落千丈……
发自小丧母,在寺院里长大。父亲是寺院里的一个杂役,发自己一边当庙童,一边在寺院里读书,爷俩相依为命。年龄稍大,发便当了沙弥。由于人品端正,加之在佛学上又极用心,乡里人都认为他会在佛门里前途无量。由于庙童渐多,只跟寺里的和尚学习读书写字已不敷需要,于是在寺院的旁边另辟了学校。发的父亲干寺里的杂活又兼顾学校已感到力不胜任,看到父亲劳累不堪,发决定还俗帮父亲一把,这使乡里人无不感到遗憾。到了服役的年龄,发应征入伍,后又调到南方。他省吃俭用,把省下的津贴寄给父亲,并没有在意父亲把钱用在了什么地方。在他复员以后,发现家里多了个女人,这就是他的继母颂松。颂松的精神有点不大正常。父亲告诉他,在一天夜里,父亲在曼谷的一个车站遇见了这个女人,因为她无家可归,便带她到旅馆过夜,就这样成了夫妻。然而父亲已50多岁,她却只有30岁的样子。两年后发代替父亲成了学校的杂役,而父亲却亡故了,留下了颂松,发的一生的转折点由此开始。
发一天的工作忙得很,他要打扫教室,关好门窗,浇花,除草,中午还要为老师们买饭。校长跟他开玩笑,说他的“老婆”掀开衣服给巴里查老师看奶头,年轻的老师和他戏谑,说他和继母“胡混”。小青年则借他不懂茶楼(妓院)的含意,说他每晚和颂松“喝茶”,而颂松也乱来,竟叫他“丈夫”,晚上总钻他的蚊帐,要和他睡在一起。洗澡的时候,故意给他看奶头。自父亲死后,在乡里人的眼中,他变成道德沦丧之人,虽然他自己知道,他什么也没做,但人们不相信。如果发把继母颂松赶走,自己当然可以脱离干系,但人们又会骂他始乱终弃,而疯疯颠颠的颂松是否能活下去也是个问题,他难于忍心这样做;但把她留下来,自己将永远洗刷不净,他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之中。发像一条网中鱼,越挣扎越是出不去,人们不再理他。一天,发受雇给人家除草,颂松也跟了去。天很热,颂松忽然把帕信裙脱下,发急忙上前给她穿上,一个要脱,一个要穿,双方扭在一起,最后发骑在她身上强迫她穿好裙子,在此当儿恰巧被主人看见,于是,说发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家的院子里发泄性欲便风传开来,主人还专门请来和尚念经,借以驱赶“污染”所带来的晦气。从此也再没有人敢请他做临时帮工。一次庙会之夜,发领颂松回家,小青年尾随之后要观“西洋景”,正睡之时,颂松又要钻发的蚊帐,于是一切铁证如山,传闻更盛。发被钉在耻辱柱上,再也动弹不得。
父亲死了一年,按照泰国的风俗,应该火葬了。发想请一些乡亲邻里和有名望的人来参加仪式,但人们不是推托,便是留个活话。为了火葬,他必须去找收尸人凯,想不到这个职业低贱倍受人们歧视的人对他亲切而热情,并且相信了他的解释和为人,这使他喜出望外。但是长期受冷遇,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以为凯是为了从他身上多赚些钱,才故作姿态,但凯没有要他的钱,这使他大为感动。火葬仪式上,除了他自己以及凯,谁也没有来,连曾满口答应过的校长也自食其言,这样的火葬仪式是从未有过的。发向凯诉说自己内心的痛苦,从不喝酒的他,第一次喝醉了,他痛哭流涕,喊着父亲不该娶妻。
发与酒交上了朋友,喝了酒他才可以入睡,喝了酒,他才可以暂时忘却别人强加给他的痛苦。他把一半的工资花在了酒上,渐渐上瘾,一向勤快的发对于杂役的工作也疏懒起来,血红的醉眼惺忪的眼睛再也不怕别人。久而久之,他浑身的皮肤已经变黄,肚子也鼓胀起来。极受当地老百姓尊重的寺院长老告诫他要把酒戒掉,可他无能为力,他终于丢掉了学校杂役的工作。虽然没有了生活来源,他还要每天喝酒,这就必须从校长那里取回自己过去所寄存的钱,但校长却把5200铢全部赖去了。气愤已极的发逢人便说校长昧了他的钱,但是人们不相信,连寺院的长老也说他喝醉了酒,最后还是校长叫来了警察,把他抓了去,强迫他认错服罪。但是校长却有一副菩萨面孔,没有告他中伤罪,还“说情”放了他。当天夜里,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发又喝了酒,他大口吐血,终于悲惨地死去,第二天才被人们发现。
发死了,只有颂松终日寻找着他,呼唤着他。为了地方上的安宁,颂松终于被五花大绑,像猪狗一样被人送到城里的疯人院。收尸人凯为了给发办丧事,又不能不去求校长。发想不到的是,他生前未能揭露这个伪君子,死后的尸体又成了他盗名窃誉的资本。人们都说校长不计前嫌,品格高尚。校长成了他葬礼的主持者,发的灵魂都欠了他的债务,发的尸体也成了新建的焚尸炉的试验品。看到这一切,凯懂得了校长的为人。这种葬礼并不符合凯的心愿,他也落入了校长的圈套。
【作品鉴赏】泰国现实主义文学对泰国现代文学的发展曾经做出了最大的贡献,但是如果谈它的缺点,那么其中之一,就是这种文学从一开始,在某些作家的某些作品中就有概念化、图解化的毛病,而且逐渐形成了一种阶级压迫的模式。查·勾吉迪的最大贡献是他突破了泰国现实主义文学创作题材的老框框,在选材上大胆创新,这不但使自己的作品有了一个新境界,也给文学界以有益的启示。人们写了千百遍的,他没有写。他抓住了人们司空见惯但熟视无睹的日常生活的某些“小事”,从中提炼出本质的东西,加以典型化。这不但避免了与别人作品的雷同,使作品具有了新鲜感,同时也证明了作者观察生活、开掘生活、提炼生活的卓越能力,这一点从《判决》中看得极为明显。
《判决》中发的悲剧并不是什么为非作歹的土豪劣绅剥削压迫造成的,而是人们嘁嘁嚓嚓的嘴制造出来的,是一种听风就是雨的舆论,是传统的偏见、世俗的眼光对他做了不公正的“判决”,把他推上了绝路,而校长这个伪君子更趁火打劫。在社会上人们是惯于看人行事的,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传统的偏见总是把人分成高贵的和低贱的,高贵者和低贱者发生了争论,真理肯定在高贵者一方,因为高贵者的人格是“高尚”的。明明是校长侵吞了发的存款,发却得了一个诬赖别人的罪名,发是个“酒鬼”,酒鬼的话哪能当真!校长明明是个男盗女娼的家伙,但他的话人们却坚信不移。人们笑贫不笑娼!世俗的眼光总是抹煞人的一切高尚情操,总是以小人之心度人。发收养了年轻的继母就是存心不良,在一个屋子里住就必定有染。当人们追问发是否和继母睡过觉,而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时候,他们是多么失望,多么不愿意相信啊!于是“宣判”、“制裁”便接踵而至。这个悲剧的制造者大多数也许是无意的(校长除外),但这是社会的一种灾难,而人们并不觉得,也许世世代代“照此办理”,因此就更加可怕。泰国的一位评论家杰达纳·纳卡瓦查拉认为:“《判决》很可能是冲破泰国当代大多数文学作品框框的一部书,不管作者有意还是无意,它将有助于把泰国当代文学作品从被人们所讥讽的‘陈词滥调’的泥淖中拯救出来。”这个看法是极有见地的。
《判决》中两个人物写得最突出,一个是发,一个是校长。
小说是通过激烈的内心冲突来揭示发的性格特征的。他是泰国社会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从相貌到身材都没有什么惊人之处,做的是听命于人的工作。他很勤劳,没有活干就感到寂寞。他笃信宗教,与世无争,长期生活在寺院,曾经是个好沙弥。仅仅因为收留了继母,生活便掀起了风暴,流言蜚语使他蒙受不白之冤,人格一落千丈,被无端地排斥在宗教活动、社会活动之外,真诚的解释得到的却是嘲弄,他内心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这时的发可以说是站在生活的十字路口上,如果他想的只是自己,他完全可以摆脱这种精神上的重压,把继母逐出家门以显示自己的清白,流言或许会渐渐平息。但他心里想的是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会因此断绝生路,后果不堪设想;但是收养她,发只能忍辱负重,然而他选择了后者。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内心的纯洁和心地的善良。但是发所处的社会地位和他的人生经历却无法使他意识到这条路对他蕴藏着多么巨大的危险。他不会识别人,把校长看成是上等人,为他做私事得不到一分工钱,他不但毫无怨言,反而觉得是看得起他,是自己的荣耀。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劳动者质朴的本质以及阶级压迫下的传统因袭性格。当流言越演越烈,他本来有机会在长老面前表明自己的清白,但他顾虑重重,嗫嚅半天还是讲不出事情的真象,可见他是多么可怜和懦弱!对于他唯一的活命钱被侵吞一事,他显然是被激怒了,但也只是逢人便讲地张扬了一阵子,他怕官,胆小,不敢要求伸张正义,却在警察的威逼下默认自己诬赖了校长,赔了礼,道了歉。精神上的重压,生路的断绝,人身的迫害,已经把他赶上了绝路,然而发排解自己内心痛苦的唯一方法却是麻醉自己,这就决定了他的悲剧的命运。作者通过这些激烈的内心矛盾和冲突,写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的身上有闪光的东西,然而更多的是愚昧、落后的因素。这是一个没有自己阶级意识的尚未觉醒的劳动者的形象。人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发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但悲剧所以能降临到他的身上,又是他性格的特定因素起了作用。发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正是社会的、时代的和他本人的地位、职业、生活道路的积累物和综合体。
《判决》中所写的校长这个反面形象也是不落窠臼的。表里不一、心口不一是他最突出的特点。因此,剥去假面,还其本相,是作者的意图,但这种人物写不好则容易丑化、脸谱化而缺乏血肉。查·勾吉迪摈弃了这种方法,他的成功之处是写出了他独特的心理特征和为人处事方式,从而揭示了这个人物极其丑恶、卑鄙、伪善的内心世界。
在发所生活的那个小地方,小学的校长和寺院的长老、区长一样是个受人敬重的显赫人物——地位给了他以欺诈的特权。他有知识、“文雅”、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在一个愚蛮之乡里这是件闪闪发光的外衣。“地位显赫,人品一定高尚”——他懂得人们的心理,善于利用这种世俗的眼光。他是很能迷惑人的。发相信他竟超过相信自己,所以觉得把钱放在他家里比放在自己身边更保险,而且把他看成是解救危难的依靠。当发受着流言中伤之时,他表面体贴,背后却说些并不文雅的下流话。他答应参加发的父亲的火葬仪式,看来他是“仁慈”的,但事到临头又借故走开——给“下等人”一点面子他也舍不得。当流言逼得发走投无路时,是他落井下石,解除了发的杂役职务。当“文明”之风吹到这个穷乡僻壤之时,他的家里首先架起了电视机的天线——他并不缺钱。但是他却昧着良心吞掉了一个濒临绝境的弱者的“活命钱”。而在下手之前他是精心选择了时机的,他断定发已无力反抗,人们也不会怀疑他这个“上等人”干的。他是何等贪婪和狡诈!为了灭口,他不惜动用警察,事后又假装慈悲。在发这个小人物悲哀地离开人世之后,他又在死尸上大肆“榨取”。校长不是一个普通的伪君子,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但干了坏事和丑事,而且还懂得应该在怎样的情况下干坏事才能更“合情合理”,才能不栽筋斗,一本万利。小说把他写成一个胜利者,这一点也是很妙的,因为在一个偏见盛行的社会,世俗的眼光是难于识别这个高明的骗子的。
作者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是含而不露的。当这个人物刚刚出场时,读者并不能一眼看出他是怎样的人,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个人物的外部假象被层层剥开了。作者没有使用很多贬词,采取的是强烈对比的手法,依靠的是事实本身,但是这比表面上丑化一番要深刻得多,有力得多,因而人物也就更加丰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