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环境
指文学作品中环绕着人物和人物活动所展现出来的各种相关的行为条件和生活因素的具体构成。通常它涵包着人物活动的时间、处境、场合和各种溶入人际关系的社会历史背景等。从环境构成的具体性看,有小环境和大环境之分。小环境指人物活动的具体场所和情境,大环境指人物活动的某种社会和历史的实体背景。从环境所展示的具体内容看,又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分。自然环境指与人物活动相关却又外在于人的客观的自然条件和自然因素,如景物描写、场景描写等。社会环境指围绕着人物活动而展现的包含着人际关系的各种社会生活实体的状况,如大可至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社会背景,小可至人物活动的生活具体环境。在文艺作品中,小环境与大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有时可以作出比较明确的区分,但有时也会互相渗透,不宜作明确的区分。就环境在文学作品中所显示的揭示生活本质的价值而言,环境还可分为典型环境和非典型环境。典型环境是环绕着人物并促使人物行动的、能体现一定时代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和社会历史发展趋向的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是充分的个别性和历史的具体性的有机统一。典型环境是文艺典型中的重要理论内容。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与环境是互为依存而相对独立的两个概念。人总要生存在一定的环境中,而环境又总是相对于人的环境。体现在文艺作品中,环境的价值不应作为一个孤立的审美成分来看待。环境的描写和展示,应该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依据,为人物的性格提供衬托,即使是自然景物的描写也应是有益于表达人物的情感心志,达到寓情于景或借景抒情。另一方面如高尔基所说,“使景色生动的正是人物”,环境描写不能离开人物,只有写出人物活动或寄寓人物情致的环境描写才会显示出审美的功能价值。
此外,环境在不同体裁的作品中还会体现为不同的具体作用,在小说中可以成为交待背景、渲染氛围、展开情节的有机成分,在散文诗歌中,一些自然景物甚至可以成为寄寓心志的表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