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跑吧》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当代美国著名作家厄普代克的长篇小说。本书1987年由重庆出版社出版,李力等译。
小说主人公哈利·安斯特洛姆身材魁梧,年轻有为,只是抽烟时,鼻子下面的肌肉微微有些颤动,因此得了个绰号“兔子”。兔子中学时本是蓝球明星,现在却只混上了个家用品商店的推销员职业。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他看见孩子们玩球,心血来潮,混到孩子之间玩个痛快,自己感觉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于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是回到家里,他看到醉醺醺的妻子把儿子丢在婆婆家,汽车留在岳母家,独自一人看着儿童电视节目,心里烦闷,与妻子发生了矛盾,跑出去打算要回汽车,接回孩子。兔子弄回车后则改变主意,去找中学蓝球教练聊天解闷,并通过他认识了曾经当过妓女的路丝,此后两人同居。不久,兔子听到妻子分娩的消息,回到家中,恢复正常生活,后因妻子拒绝产后同房,他又跑去找路丝,但被拒之门外。兔子走后,妻子借酒浇愁,酒后不慎让新生女儿淹死于浴盆。兔子闻讯后深感内疚,回家忏悔。在女儿的葬礼上,又感到亲人的目光咄咄逼人,于是再度跑离家门。他四处奔跑,不知那里是最后的归宿。
这部小说用笔洗练,善于运用各种艺术表现手法,渲染人物在瞬间出现的感受,重视作品的气氛、色彩和节奏感,以敏锐的观察力揭示了当今美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