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刚撇下广袤的东方海面,
滚雷之声便震撼绝佳的平原;
多么壮观瑰丽!从风神的飞翼
散发出春花时节的芬芳气息。
小溪潺潺响,鸟雀又开始歌唱——
这两种乐曲在空中一起飘荡。
多美的色彩布满了整个天空!
但灿烂的西天红得最浓最浓:
愿美德在我们胸中这样发光——
在这上帝的活生生人心殿堂!
心中充满对光明赐主的颂赞,
正是他拉上漆黑的夜色帷帘,
让平静的沉睡抚慰困乏的心,
让人早晨醒来时更气爽神清;
使白天的劳作开始得更甘美,
对罪恶的各种陷阱更有防备。
黑夜用铅的权杖封住我倦眼;
停吧,我的歌,等待好曙光再现。
(黄杲炘译)
【赏析】
在诗人的心中,黎明、傍晚与白天构成对立冲撞的均衡状态。诗人的诗歌意图在于向人们昭示黎明与傍晚对于人的意义的不同凡响,于是,基于人生经验和宗教理念的想象力得到了尽情的舒展。假如说,黎明是“千色百彩”的,那么傍晚所展现的是“壮观瑰丽”,那儿有“芬芳气息”,有小溪与鸟雀混合而成的天籁之音“在空中一起飘荡”。而最美的应该数“布满了整个天空”的色彩,把西天装点得格外娇艳,就好像是“美德在我们胸中这样发光”,那么,美德来自何方呢?它只能来自笃信上帝之人的“活生生人心殿堂”!于是,人的心目中也必定要“充满对光明赐主的颂赞”,这是必然的,人应学会感恩,正是上帝犹如“布满了整个天空”的广博之爱,使得人在漆黑中,得到平静和抚慰,使得人“更气爽神清”,“使白天的劳作开始得更甘美”,“对罪恶的各种陷阱更有防备”。这就是傍晚的价值与启示。“黑夜用铅的权杖封住我倦眼;/停吧,我的歌,等待好曙光再现。”这就刚好和歌唱黎明构成了一个诗意的循环。
在这首诗中,诗人流露出浓郁的宗教情节,她借歌唱傍晚来歌唱心目中的上帝,而与此相伴的对上帝所赐的万物的热爱,对生活的热情以及感恩的心,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构成诗歌永恒性的魅力,无疑对读者的精神能起到一种引领的作用。
菲莉丝·惠特利生于非洲,1761年被卖给波士顿商人约翰·惠特利做奴隶。主人在发现她过人的天资后,给她提供学会阅读与写作的机会。作为殖民地时期第一位重要的非裔美国作家,她深受英国诗人弥尔顿、蒲柏和格雷的影响。她在创作中主张精神的平等,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反对与白人构成对立与冲突。她在短暂而凄婉的一生中所创作的优秀诗歌,出色地证明了黑人的艺术才能。
(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