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叶至明初在我国南方流行的戏曲艺术,又称戏文、南曲。原为浙东一带民间的歌舞小戏,由于不断地吸收宋杂剧和其他民间伎艺的养分,才逐渐成熟起来。因源出温州(一名永嘉)一带,所以又称为温州杂剧或永嘉杂剧。元灭南宋后,传入北方。明王朝建立后仍继续发展,被称为传奇。南戏产生的时间,一说是“南渡之际”(1127)(明祝允明《猥谈》);一说是“宋光宗朝”(1190-1194)(明徐渭《南词叙录》),难以确论。经宋金元明的动乱,南北的演出艺术交流争胜,就使得南戏流布于各大城市,不断地得到丰富与完善。至明初就兴起了海盐、余姚、弋阳、昆山等多种声腔,呈现出不同的风采。南戏主要是民间创作,由于宋元间的战乱,封建统治者的禁毁和封建文人的鄙视,所以付印的机会不多,流传至今者极少。现已辑录到南戏剧目二百三十八种,其中流传至今者有十八种(包括基本保持原貌,及经后人修改过的)。著名的作品有:保存在《永乐大典》中的三种:《张协状元》、《宦门子弟错立身》、《小孙屠》;被称为元末“四大传奇”的“荆、刘、拜、杀”(《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记》、《杀狗记》)及《琵琶记》等。有佚曲可辑者一百三十四种,完全失传者八十六种。就流传的剧本和可考知本事的剧目来考查,南戏的取材是十分广泛的,内容也丰富多采。其中反映婚姻爱情生活的剧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有的歌颂了爱情自由、婚姻自主;有的谴责了男子的负心,如《王焕》、《王月英》、《司马相如》、《赛金莲》,以及《赵贞女蔡二郎》、《王魁》、《张协状元》等。有些作品还以社会离乱为背景,深刻地表现了宋元以来的战乱给民族、家庭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这个特定时代的社会风貌;还有一部分南戏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人民的愤懑和抗争。北杂剧的许多“公案戏”被南戏吸收了,如《错勘赃》、《酷寒亭》、《陈州粜米》等等;也有一部分南戏歌颂了坚贞不屈的民族英雄,揭露和鞭答了制造民族悲剧变节卖国的民族败类,如《东窗记》、《木棉庵记》、《牧羊记》等。可见就南戏的主流来看,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当然也有的作品宣扬封建道德、封建迷信和宿命论思想,但毕竟不是主流。
南戏从萌芽兴起到发展成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作为一个成熟的戏曲形式,它在剧本结构和各种艺术手段的运用上,也有特定的规格。它采用了灵活自由的分场形式,以人物上下场为分界线,把剧本分为若干段落,各成一场,长短自由,场次的安排是开头有一段作者创作意图和剧情梗概的介绍,叫“副末开场”或“家门大意”。从第二场起,围绕生、旦的主线展开故事,中间进行净、末、丑的种种穿插,使场子的大小、冷热得到调剂。和北杂剧一样,每场戏都有唱、白、科。不同的是它打破了北杂剧由一人主唱的体例,各行脚色都可以唱,可以二人互歌,或数人合唱。歌唱的声调组织也不限一调一韵。这就使它的演唱灵活自如,给唱、白、科的综合运用,提供了有科的舞台演出条件,从而显示了它在反映丰富复杂的社会生活方面的优越性。南戏的声腔、音韵也在流传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地丰富,有民歌、宋词、大曲、诸宫调、唱赚等多种成分。它的脚色有生、旦、净、末、丑、外、贴七种,已初步形成了以生、旦为主的脚色表演体制。南戏的演出形式和艺术成就,对我国戏曲的发展影响极大。明清传奇就直接继承了南戏和北杂剧的传统,从而奠定了我国戏曲舞台艺术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