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阐释学的一种观念。语出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稍后的刘向《说苑·奉使》也有类似的表述:“《诗》无通诂,《易》无通占,《春秋》无通义。”《诗》就是儒家经典《诗经》,所谓“达诂”或“通诂”,意即通行不变的解释。“《诗》无达诂”意思就是《诗经》的正确阐释不止一种,而可能有多种。这里就涉及到阐释学的一个基本命题:阐释的目的是什么?按照流行的看法,阐释的目的就是阐释文本例如《诗经》的原旨,即作者的意图。但像《诗经》这样的文学作品,作者是通过形象的表现方式如“比兴”,将自己的意图表达出来的,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阐释学的经典方法是,通过对文本符号的阐释即所谓“训诂”来获得文本主旨,依据是:文本主旨是通过文字表达的。但这里就陷入了“阐释的循环”:要获得文本主旨,必须先确定文字的意义;而文字的多义性,使得文字的意义需要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语境又常常与文本主旨有关。事实上,古人通过训诂来获得文本主旨,首先就对文本主旨有所假设,如《诗经·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过去有解为“刺康王晏起”者,有解为“后妃之德”者,也有解为“单相思”者,就在于各人假设的主旨不同。汉武帝时在太学立《诗》博士,这些博士自成一家之言,主要有齐、鲁、韩三家,东汉班固就已指出,三家者解《诗》“咸非其本义”。宋代理学家朱熹更明确指出,历代说《诗》者只说得“解《诗》人”自己的意思,而非圣人本意。事实上,许多文学作品,如屈原的《离骚》、李商隐的“无题诗”、曹雪芹的《红楼梦》等,都不可能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理解和阐释。“《诗》无达诂”或者说“诗无通诂”就是承认理解与阐释的差异性。用《周易·系辞上》的话说,叫作:“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叫作:“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阐释的目的不仅是探求作者的原意,同时也是提供一种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