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回答“世界上第一条狗产生于何时”时,称:“6000万年以前,在森林中有一种体型小、貌似鼬鼠的动物,它的身体长而柔韧,长尾短腿,为细齿兽。”
现在警犬:在追逃罪犯时,协助警察捉拿犯罪嫌疑人;汶川、玉树地震,协助民警救出了地下危难的灾民。导盲犬:奥运会时,丹麦盲人运动员,导盲犬在北京领着逛大街。杂技犬:吴桥杂技团训的狗与人共舞,狗在空中走钢丝绳。肉食犬:鲜族人吃狗肉为佳肴;广西桂林,2009年办狗肉节,弄出“狗肉搭台,经济唱戏”的笑话。宠物犬:行有名车,住有豪宅,吃有美食。无论怎样神气,终究还是一条狗。同是狗模狗样,为啥有这么大的差别?
同学苟洪,油田管子站站长,有看家犬,1960年代,战友送他一只不合格的警犬,妻在职工食堂做饭,带回的残渣剩饭大饱口福,大小便有固定位置,丈夫负责打扫卫生。周日我去做客,灰色的大狗,每个腿上有六个爪,尾巴左右晃动,两只眼里充满着对人的依赖和奸诈,当我从桌上用火柴点烟时,它立起来,咬住裤腿,主人举起右手,它松开了,接着撒起娇来:前腿直立,后腿走路,转了两圈,卧地打滚,又向前一纵纵地爬起来,像顽童耍杂技。同学介绍说:“英国杂交品种,我上班时,它后背靠门坐着是门卫。我向海边一指,下班时抓回一只野兔。有人拿,两前爪按住。我回来,它把野兔叼到屋里。”我说:“狗是忠臣,狗通人性。”
狗咬人不是新闻,《新闻联播》进行过报道:我家乡红旗电缆厂养一藏獒,从西藏雪山上弄来的,皮毛黑黑,门卫喂狗时,它透着傻劲、愣劲、蛮劲跑出笼子,咬死一只羊,咬伤了放羊老人的左腿。
据X晚报载:一个夏天的午后,四位大姐在客厅打麻将,云姐抱着两岁的儿子小宁,调风开始,小宁困意袭来,昏昏欲睡,她把小宁抱进里屋,顺床沿头东脚西安顿好。第一圈牌,云姐就得个“四喜发财”。她挑起眉毛,笑得苹果脸像朵花。在收钱时,向屋里看了一眼,风吹动门帘,看见地上躺着一条黄狗,还看见小宁那个小巴直直地朝上立着,睡得正香。云姐双手洗牌,这时,小宁哇的一声哭着滚到地上,原来主人的狗睡醒了,把小宁的小巴吃掉了……
以后,我从晚报上看到:云姐把狗主人告上法庭,延迟数年没有结案。
我在车站等车,路北是公安厅大楼,门前有读报栏,玻璃橱内有照片:灰白色的大狼狗,正背上有明显的一条黑线,前腿直立,后腿坐势,尾向一边甩着,张着大嘴,呲着大牙,耷拉着两三寸长的舌头,两耳直立,瞪着一双圆眼,我走进橱窗,是一组漫画,仿宋体书写着诗画配,大意是:双职工上夜班,回来时,拴狗的铁链子断了,把三岁女孩吃掉,几块骨头泡在血泊中……
狗咬死咬伤人,在唐朝《唐律》为此专门设置了一条“放令杀伤人”,相当于现代的伤害致死罪。
我家在农村,三间房,一亩三分地,静静的院,夜间钻进晒热的被筒,想睡个安稳觉,可是,狗有点机会就发声,大狗叫,小狗也叫,整个村庄此起彼伏。在美国如果狗叫三声,则构成扰民,《妨碍公共利益法》(又称睦邻法),要求主人无论何时都要控制狗吠,狗的主人要遵循“三吠”原则:主人要控制狗,不让狗叫第四声,否则视为扰邻,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