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佚名
有人性宽缓,冬日共人围炉,见人裳尾为火所烧,乃曰:“有一事见之已久,欲言之,恐君性急;不言,恐君伤太多。然则言之是耶,不言之是耶?”人问何事。曰:“火烧君裳。”遂收衣灭火,大怒曰:“见之久,何不早道?”其人曰:“我言君性急,果是。”
1本文选自宋代《籍川笑林》。裳尾:旧时人所穿长衫的下摆。古代称下衣为裳。
【析点】 俗话说:“一个人一种脾气。”“人性宽缓”无可厚非。不过如此公者,遇到近于性命相关的事依然“宽缓”,就属于愚钝了。俗语不是说“火从小时救”么,那是因为火来势急猛,不及时灭火,小火也会酿成大祸。你看此君,“见人裳尾为火所烧”,却怎样对人家说的:“有一事见之已久,欲言之,恐君性急;不言恐君伤太多。然则言之是耶,不言之是耶?”读者读到这里自然哭笑皆非,那“裳尾”被烧的人听了这话,却不知“何事”。你想,“有一事”既然“见之已久”,当不是什么急事或大事。“欲言之,恐君性急;不言,恐君伤太多”,你考虑的这么多,且都是为别人想,那就快说吧! 可是,君且慢,这还得与你商量商量:“言之是耶,不言之是耶?”这真是“宽缓”到了极端。一旦此君说出:“火烧君裳。”被烧的人哪里还顾得上与此君计较,“收衣灭火”之后方“大怒曰:‘见之久,何不早道?’”不必说,这是急所当急,怒所当怒,责怪亦所当责怪。但此君却“拿不是当理说”,倒打一耙:“我言君性急,果是。”
这则民间笑话以事之“急”写“人性宽缓”之弊,事愈急愈见其弊。这虽说是件小小的趣谈,可笑过之后,却让我们想到了人的一种通病,自己有短,毫无觉察,还往往以己之短责人,此病害人害己,且误大事、酿大祸,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