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贽
【作者介绍】
李贽(1527—1602),号卓吾,闽音卓、笃不分,故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晋江(今属福建)人。出身航海世家,幼年丧母。二十六岁中举人,自叹曰:“此直戏耳。”后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在姚安的官署中撰楹联云:“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总关心。”万历九年(1581),辞官携眷,在湖北黄安、麻城著书讲学。后被劾下狱死。有《焚书》及《续焚书》等。
《明儒学案》卷三十五,记焦竑称李贽“未必是圣人,可肩一狂字,坐圣门第二席”。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云:“卓老风骨棱棱,中燠外冷,参求理乘,剔肤见骨,迥绝理路,出语皆刀剑上事”,与万世尊、彭仙翁列为“三异人”。
他是名教的异端,皇权下的思想犯,实际也是理学家中的别派,灿然而为晚明思想界的不祥之星。平生最痛恨伪道学,追求真率,故有童心说,对妇女界线也不如正统派那样阴森严酷,对小说、戏曲有他自己独特的欣赏能力。他在狱中以身殉志,也可谓求仁得仁。汤显祖《偶作》的“天道到来那可说,无名人杀有名人”,或是为李贽之死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