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郁达夫
【原文】: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是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象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角,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萄葡,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诗文的Antho1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取三分之一的零头。
【作者简介】:
郁达夫(1896——1945),浙江省富阳县人,现代著名作家、散文家。是“创造社”中除郭沫若以外最有才华最有成就的作家,在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抗战后流亡南洋,1945年9月在苏门答腊被日本宪兵杀害。著有小说《沉沦》、《薄奠》、《春风沉醉的晚上》及散文集多种,现存《郁达夫文集》行世。
【鉴赏】:
这是一篇情景交融的抒情散文。作者着力描写了北国之秋,倾注了自己深切感受,抒发了他对故乡的秋的眷恋之情。作者运用多种艺术手法,以简洁周至、清新隽永的文笔,把故都的秋写得清新灵秀、质朴真挚,如行云流水般富有气势和神韵,达到细美又新巧的艺术境界。读来别有韵昧,堪称咏秋佳作。
北京的秋确实很迷人。作者不远千里从杭州赶到北京,竟为饱尝故都秋味,可见对故都之秋感情之深。作者写故都之秋,避开一些文人墨客常吟咏的“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等北京独特的秋景,而选取一般常见之景,如“很高很高碧绿的天色”、“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北国槐树的落蕊”、“秋蝉的哀弱的残声”……这一切,无不凝着北国之秋的特色,就连秋雨后北方人悠闲的声调里,也蕴含着浓郁的秋意。作者虽然选取了这些仅是点缀北国之秋平凡景色,但确把故都的秋声、秋色、秋姿、秋态、秋风、秋雨描绘得真切自然,使人迷醉。不仅令人体验到“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之感,亦可领略北国之秋深沉、严历、幽远和萧索。作者还善用对比手法,把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相比。江南之秋,只能使人感觉到“一点点清凉”,使人“赏玩不到十足”;相比之下,北国之秋“却特别地来的清,得来静,来得悲凉”。通过“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一连串的对比衬托,使北国之秋更加意境高远、清丽幽静。而且,色浓味永,生趣盎然,亦写出了作者对故都之秋的深深恋情。
作者还旁证博引,从对古今中外的一些比较和议论中,感叹出“可是这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作者把对故都之秋的深情,渲染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作者紧紧围绕故都之秋,反复吟咏,情景交融。间或直抒胸臆,把感情抒发得淋漓尽致。篇末“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把感情陡然升到顶峰,做到言尽而意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