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学·节日·清明
扫墓祭祖的节日,俗称 “鬼节”。原为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五个节气,在农历三月的上半月。此时天气已暖,风和日丽,古人有 “万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 的说法,故名清明。清明扫墓祭祖的习俗起源于何时,难以确定,但至少在隋唐之际已经在民间流行,并被官方定为礼制。据《旧唐书》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年敕: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沿,寝以成俗,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 《梦粱录》 记载,北宋时,每逢清明,汴京城的官员士庶都到郊外上坟墓祭,还要焚烧纸钱,以至出现 “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的景象。清明节正是春光明媚的时节,古人在扫墓祭祖的同时,也有郊外游春的意思。将祭祀与娱乐联系在一起,这是中国人自古相传的习俗,凡是祭神祀祖的日子,大都是人们娱乐宴饮的节日,何况清明正当良辰美景。《东京梦华录》: “清明日,都市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园囿之间,杯盘酬劝,抵暮而归。” 这种郊游活动,古人称为 “踏青”。踏青归来,人们兴犹未尽,还要顺路采花簪发、折柳栽插。这种插柳戴花的习俗表达人们长寿的愿望,民间俗语: “戴个麦,活一百; 戴个花,活百八; 插根柳,活百九。”甚至说: “清明不插柳,死后变黄狗。” 清明节的娱乐活动还有斗鸡走狗、抛球拔河、荡秋千、放风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