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氛围
作品中焕发出来的某种特定的气氛。这种气氛可以是作品局部描写所达到的艺术效果,如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开头便描写了渐近故乡时阴晦的天气,呜呜的冷风,苍黄的天宇,萧索的荒村,使以后“我”在故乡的所见、所闻,访亲会友都置于这种悲凉的氛围之中。也可以是作品整体挥发出来的特殊气氛。一首小诗、一帧小画,由于主体情思的巧妙灌注,物象的和谐统一,会显示出某种客观化的韵味。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由于平列地组合起有某种共性特点的九种景物,焕发出来的是寂寥、惆怅、荒远、衰朽的艺术氛围。
氛围的创造与环境描写最为密切,它常常借助于环境的渲染,但它又与环境描写不同。环境是围绕人物并促使人物行动的艺术现实,氛围不是艺术表现的本体,而是欣赏者从客观描写中感受到的一种气韵。是经过欣赏者心理创造的一种虚象。氛围主要作用不是给人物行动提供依据,而是起渲染、衬托的作用。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所创造的艺术氛围正是为了渲染天涯游子怅触无边的愁苦情怀。在叙事性作品中,氛围的创造,更多的是通过对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来实现的。鲁迅读《红楼梦》的感觉是“恶凉之雾,遍被华林”,这不是作品局部的印象,而是掩卷之后的总体感受;这种感受也不只是来自那些感时伤世、枯草落花的具体描写,而是从整个人为的艺术界中透露出来的,它标志着艺术品审美情感的趋向。
氛围是客观的,又是人为创造的,因此它必须体现主体的审美意向,顺从作品主题、情节的需要。实际的艺术描写与它们显现出来的“虚象”必须是统一协调的,或喜或悲、或热烈或险恶,总显示着某种主导性的情调。人物就在这种氛围下活动、 纠葛、凝聚成一个艺术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