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在西方戏剧中,插曲这个术语源自拉丁文“inter(意为“之间”)和ludium(意为“戏剧”)。所以,interlude在古代原指一出戏当中的幕间表演,也指一场宴会中间的娱乐节目。在古代,插曲的形式有短剧、杂技、模仿小品、音乐表演等。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法国、西班牙,都有形式大同小异的插曲表演。后来,西班牙插曲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戏剧类型。在英国,一般认为是J·P·科利尔首先使用“插曲”这个名称,指从中世纪的宗教剧到英国正式出现剧院与职业剧团这一过渡时期(1500—1576)中的戏剧。但是“插曲”这个术语的界说现在仍不十分确定。它可以用来指早期形式的传奇剧(如亨利·梅德沃尔的《福尔根斯与卢克丽丝》(1497),也可以用来指闹剧(如约翰·海伍德的《宽恕者与托钵僧》),道德剧(如《世界与婴儿》),后期的神迹剧(如《神后赫斯特》和约翰·贝尔的《约翰王》),拉丁喜剧与悲剧的模仿之作(如尤德尔的《拉尔夫·罗伊斯特·道伊斯特》)以及各种新旧剧目。因此,在插曲与早期戏剧之间,甚至在插曲与伊丽莎白时代的正规戏剧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