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儒教·祭礼
儒教祭祀鬼神的礼仪。又称吉礼,吉训为福,就是祭神祈福的意思。儒教是多神教,其祭祀的对象非常多,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类。其名目也非常繁多,在古代,国家专门设有礼官,来掌管祭祀鬼神的典礼。古人对鬼神之祭非常重视,不但杀牲,也曾经杀人,目的就是媚神。《左传》 有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以军事和祭神为国家大事。春秋以后,杀人祭神的风俗渐渐绝迹,但祭礼在国家礼乐制度中仍然处于头等重要的地位。儒家以礼为教,即以祭礼为五礼之首。《礼记·祭统》说: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百姓信仰鬼神,以祭祀鬼神的宗教礼仪为道德教化的基础,就能使百姓诚惶诚恐,深信不疑。孔子虽然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一则 “不语怪力乱神”,再则 “敬鬼神而远之”,但他对祭神的宗教仪式却非常重视,甚至说:“谁如果懂得了祭礼的意义,那他治理天下就会非常容易。”这意义就是 “神道设教”。《礼记·祭统》说: “祭礼有十种功能: 能见事鬼神之道,能见君臣之义,能见父子之伦,能见贵贱之等,能见亲疏之杀,能见爵赏之施,能见夫妇之别,能见政事之均,能见长幼之序,能见上下之际。” 总而言之,通过祭神祈福的宗教仪式,能体现人伦关系的方方面面,让百姓在无形之中被儒家道德潜移默化。儒家道德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成为华夏民族代代相传的行为准则,就在于其道德教化以鬼神信仰为基础,所以 《礼记·祭统》说: “祭者,教之本也。” 也就是说,儒教伦理是以宗教为其基础的。